第九十章,遁逃保实力

游历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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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许是白天舞一生之中最憋屈的时候,幸运的是她本人对此并不知情。为了不被神武人发现,他们把白天舞装进了麻袋,向货物一样放到了马背上。他们原本是想用马车的,可这样一来速度太慢了,而且太过招摇。于是便改为了骑马。

    袁楷凤本来备了三匹马,可糯儿并不会骑,于是便改为了两匹——余清秋与糯儿一匹,霍时夏和白天舞一匹。

    “诶你慢点,别把将军颠坏了!”奔跑的马匹越过了一个小沟,糯儿自己被颠了一下,便对另一匹马的霍时夏嗔喝道。

    霍时夏无奈又无语,只好放慢了马速。

    一路上,糯儿仗着自己有照顾白天舞的权力,又认识路,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当成了老大,把余清秋和霍时夏二人当成了自己的保镖,时常对着他们俩指手画脚。二人对她的狐假虎威也都极其忍让。毕竟在他们看来,糯儿姑娘确实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帮助他们。

    为了不恶化白天舞的伤势,三人走得并不算快,即便如此,也仅走了一了半天便到了大漠帝国境内的神武河边。沿着河向南再走上一天便能到达大漠帝国首都赤沙城。由于天色已晚,夜里不好走,三人便在河边小城找了个驿站住了下来。

    为了不引人注目,余清秋和霍时夏穿的都是便服,甚至连佩剑都隐匿在了行囊之中。由于糯儿的父亲是娥眉人,她说话带着些娥眉口音,再加上她对此地风俗习惯较为熟络,便由她来开口与人交流。而剑锋口音浓重的余清秋和霍时夏则尽量闭口不言。同时因为娥眉女子佩带兵刃是常态,又可以吓退一些歹徒,糯儿便把白龙剑佩在了自己腰间。

    总而言之,三人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看不出和剑锋有任何关系。在外人看来,这三人便是娥眉剑侠和她的两个男奴罢了。

    大漠帝国起源于赤沙漠之中的绿洲城,曾经是大陆上最庞大的帝国,版图涵盖今天除灵秀帝国及其北部之外的全部国家。可惜两万年前因经营不善,分裂成了诸个小国,又互相吞并壮大,逐渐形成了今天的格局。

    昔日辉煌无比的大漠帝国也在多年的战争之中被蚕食,分裂,变成了今天的弹丸小国,就连昔日的首都绿洲都被它国占据,被迫迁都到了鸟不拉屎的沙城赤沙。好在各国念及旧情,都没有得寸进尺地企图覆灭大漠帝国,这才让它得以在没有任何资源的大漠之中苟存至今。可它也沦为了吉祥物,甚至是笑话一般的存在。

    如今,大漠帝国的所有资源都要靠着别国进口。由于国小人少,耗不了多少资源,又在名义上仍是各国共主,各国便乐得象征性地轮番为他们提供资源。美其名曰“上贡”,实际上就是施舍。

    不过大漠帝国的君主心态很好,仍以“天子”自居,并且默默耕耘着自己那一片破地,竟也将赤沙城经营成了一片乐土,成了这大漠之中的一条不错的风景线。

    今天的大漠帝国俨然成了一个旅游胜地,无数的文人墨客不远千里来到此处,只为探究这人类第一帝国昔日的辉煌。

    因此,当见多识广的老板看到糯儿这个“娥眉女侠”和她的“男奴”之时,没有丝毫惊讶,麻利地收了钱,给了她两间房。

    余清秋和霍时夏帮着把白天舞扛到床上,便被糯儿赶了出去。

    “那我们就在隔壁,有什么事就喊我们。”余清秋嘱咐道。

    “好了好了,知道了。我要给将军察看伤势,你们赶紧出去吧。”糯儿不耐烦道。

    二人无奈地对视一眼,相继走了出去。

    糯儿之所以会这么迫不及待,倒不是真的担心白天舞的伤势恶化。以她展现出来的恢复速度,糯儿现在更担心的是她是不是已经痊愈了。关上房门后,她比男人还要粗鲁地扒开白天舞的衣服。不出所料,伤口已经结痂,估计一觉醒来就会痊愈了,留疤的可能性都不大。糯儿顿时有些懊恼,白天没机会观察愈合过程,让她失去了一个成为神医的机会。她甚至在内心纠结,要不要把已经凝结的血痂扒开,再观察一次伤口愈合。可思前想后她还是放弃了这个“变态”的想法。毕竟要是被发现自己这么虐待他们的将军,恐怕那两人非得砍了自己。让糯儿感到不解的是,明明身体已无大碍,白天舞却没有任何醒转的迹象。她哪知道,白天舞内力透支所受的伤比箭伤要严重得多。

    ……

    筱赋禅与方玉山一道,跟着浩浩荡荡的伤员大军在茫茫大漠之中向南走着。两千仍有战斗力的士兵护在外围,将上万伤兵保护在中间,阵型还算严整。大部分人都垂头丧气,不是因为打了败仗,而是因为不能与同袍一同战死疆场为国捐躯。尽管是奉命行事,每一个人仍都觉得自己与逃兵无异。有家不能回,有敌不能战,非但不能保家卫国,还有去乞求他国的庇护。如果让他们形容自己的处境,恐怕“丧家之犬”是他们最先想到的词语了。

    筱赋禅自告奋勇地推着板车,上面躺着动单不得的何嗣。方玉山跟在他身边,一旁还有一瘸一拐的伍凌豪。方玉山很好心地把自己的惊浪半刃刀借给了他做拐杖。不得不说,那笔直的刀型让它作为拐棍的优秀程度丝毫不亚于作为兵刃。只是这一景象要是被秘水门的老师傅们看到,怕是要气得吐出半升血。

    筱赋禅的背上斜跨着两把宝剑,一把翎雷,一把青霄。“神武人真是太没信誉了。早晚有一天我要踏平他们!”他咬牙切齿地抱怨道。

    “咱们将军还是太年轻啊。”伍凌豪叹息道,“这么轻易就相信了敌人。那晚我们要是主动出击,也许就不会这样了。”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板车上的何嗣声音有些虚弱地开口道,“那旭疯子的儿子太狡猾了。咱们的白将军是正人君子,当然会着了那小人的道。将军的实力你也看到了,以一人之力破敌甲三千,试问这世上有几人做得到?”

    此话一出,周围的侠客营将士们都点了点头,尤其是那些剑客们。一想到亲眼目睹了可能是大陆上最惊艳绝伦的剑术,他们顿时觉得身上的伤痛都值得了。很多人都觉得,也许剑圣之名该换人了。

    沉默了半晌,筱赋禅觉得气氛有些压抑,便再次开口道:“玉山啊,之前一直没问过。我自认江湖故事收集得算多的了,你这个刀我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啊?”

    方玉山笑了笑,淡淡道:“我这刀传自秘水国的国宗秘水门。你们剑锋人自然不知道。”

    “你是秘水国人?”筱赋禅和伍凌豪同时愕然道。

    “不是。我娘是,不过她和一个剑锋游侠私奔了,就被逐出了师门。”说着方玉山苦笑着摇了摇头头,“听娘说她原来还是个什么圣女呢。要是没私奔,我现在怎么着也是个贵族。”

    “要是没私奔,估计也没你吧。”伍凌豪呛道。

    筱赋禅噗嗤一笑:“你这毒舌也有被人呛的一天啊。”

    头上的伤口有些发痒,方玉山想要抬手抓挠,可把手放在头顶上,想了想又放了下来。“只是有点可惜,我虽然传承了秘水门的刀法,却没习得与之对应的御水术。否则的话,你们几个谁也不是我的对手。”

    “御水术是什么东西?”筱赋禅好奇道。

    “就是秘水门的独门秘术,通过内力引动刀身上的法文,可以操纵水流为己所用。听说秘水门的高手能在大海上掀起惊涛骇浪。”

    “这么神?真的假的?”伍凌豪饶有兴致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娘讲过,从没亲眼见过。”

    “我估计是假的。”筱赋禅道,“要是真那么厉害,他们怎么还没统一大陆啊?”

    “你是不是傻?”方玉山再次毒舌道,“御水术要有水啊。你看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发挥实力?”

    “我也觉得是真的。”躺在板车上的何嗣闭着眼睛,悠哉悠哉地说道,“秘水国疆域不过剑锋的五分之一,海军却能制霸南洋,说不定就和这什么御水术有关。”

    “御水术要是真的,那摩梭的夜嚎,千梦的劫梦术和灵秀的妖精也都是真……”筱赋禅本想辩解,可说到一半忽然停了下来。他猛地意识到,或许那些广为流传的神话不少都是真的。

    方玉山没有意识到筱赋禅的怪异,仍旧接着话茬道:“劫梦术我不知道,但是妖精肯定是假的。要是真有那么厉害的吃人怪物,哪还轮得到我们这些人类打来打去啊?估计早就像牛羊一样被圈养起来了吧。”

    “那……如果有一个很厉害的妖怪不让它们对方人类呢?”筱赋禅有些神情恍惚地问道。

    “想什么美事呢。要真有那么厉害的妖精,它凭什么帮着人类啊?”方玉山一脸不屑地回答道。

    筱赋禅被呛得不知如何作答。方玉山说得太有道理了,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和白天舞的那段离奇经历是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赋禅?想什么呢?”见筱赋禅半天没说话,方玉山关心地问道。

    “额,没什么。我们还有多久到啊?”

    “早着呢。”板车上的何嗣再次开口道,“现在还没出大漠帝国,估计今晚要在野外扎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