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梦里闲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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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是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生物,二丫头前世曾经听说过“小柿子”的故事,在某西汉古墓里发现陪葬的小柿子之前,人们普遍认为西红柿原产于南美洲,83年考古学家在西汉大墓意外发现了一些种子,经过培育之后发现,竟然是一种小西红柿,不但改写了历史,也让中国人的餐桌上多了一种食物。

    二丫头手里的辣椒和西红柿种子,经历过长途颠簸,几次易主,气侯、温度变化,竟然全部发芽了,虽因土壤温湿度的不同有些强壮有些孱弱,但都活下来了。

    因为这些种子来之不易,二丫头并没有淘汰那些相对较弱的秧苗,而是分苗换土,移栽到小花盆里,打算当成稀罕盆景送人。

    那些强壮的则被她移植到请宫里的匠人特制的隔一尺挖开一个孔洞,放入土壤的长筒形“管道”里,留做种苗。

    移栽成功那一日,穿越帝一个人到了二丫头的“植物室”里,看着这些小苗默默不语许久,忽然露出了许久未见的微笑,“朕有福了,过年就能吃到水煮鱼和蕃茄炒蛋了。”

    “圣上打算命名西红柿为番茄?”二丫头笑问。

    “呃……朕想一想……”穿越帝被问愣住了,蕃茄或西红柿,还是别的东西……“对了,朕来除了看看这些秧苗如何了,有件事要跟你说。”

    “皇上请讲。”

    “你舅舅后个儿成婚,你呢也该去看看,只是这些个秧苗不能没人管护……”

    “绿萼和郑女史一直在照顾这些秧苗,我无非是动动嘴而已,我不在几日也是成的。”

    “嗯……这样朕就放心了。”穿越帝眼神有些放空,盯着这些在现代很熟悉常见,穿越过来却再没见过的秧苗发呆。看来三皇子的事,对他打击很大。

    二丫头站在旁边,不敢打扰他,生怕他想起“打脸”事件,可穿越帝再没说什么,看了会一会儿秧苗就走了。

    他走之后,绿萼手抚着胸口走了进来,“吓死奴婢了,奴婢见落雪珠子了,去替姑娘取衣裳,回来的时候就瞧见门口站着两个侍卫和玲珑女史……”

    “皇上来瞧新鲜。”二丫头轻描淡写地说道,穿越帝总这样避开所有人来见她,迟早会引起旁人的注意的,她的名声啊!

    “嗯,姑娘栽得这些个秧苗真是新鲜难得,奴婢也是乡下来的,竟从没瞧过。”

    “这两样种子是往外洋去的船商进献给皇上的,皇上赏赐给我玩,也不知能种出些什么。”

    “听说外洋人有的身长八尺赤发绿眸肤色粉红,像书里写的夜叉一般,还有的外洋人身材矮小眼睛细小,原来他们种的东西竟也与咱们的不同。”

    “□□疆域,尚有一些你我尚未见过的东西,何况外洋?”二丫头笑道,“对了,你说替我取衣裳,衣裳呢?”

    “呀!忘在门口了。”绿萼赶紧跑了出去,她个子不高,抱着装衣裳的锦盒显得更小了,跟蚂蚁搬树叶似的。

    “怎么用锦盒包着的?”

    “这衣裳是娘娘新赏下来的,说是什么大红羽缎的,不沾雪珠子,也不泛潮气的好东西,只是怕压折,赏下来的时候就带着这个锦盒,奴婢不敢徒手拿,怕拿坏了……”

    二丫头笑了,“什么好东西?我来瞧瞧。”她把锦盒打开,确实是颇厚实,瞧着跟现代八十年代的毛呢有些接近,当然了,纯手工高级个人定制是现代的那些成衣没办法比的,领口袖口还嵌了白狐狸毛边,目测穿上像小红帽——别说古人爱把小孩打扮成这样,现代也有大把的人给孩子穿这种衣裳,“不错。”

    “皇后娘娘还赏下来好些个好物件,衣裳、首饰、玩物都有,姑娘,咱们是要回家了吗?”

    “是啊,回家住几天。”

    “呀?”

    “这些个外洋来的秧苗,比这羽缎还要精贵百倍千倍,总要有人照看,绿萼,这次我就不带你回去了,你跟郑女史在一处照看这些秧苗,切记不可浇太多水,也不可让人随意进出这里免得毁坏了,这些东西长大了,是要做年礼进上的。”

    “嗯,奴婢记着了。”绿萼点了点头又道,“奴婢有一事相求。”

    “说吧。”

    “姑娘找个好人家,把挽云姐姐好好嫁出去吧,她痴傻得很,奴婢晓得姑娘怕是留不得她了,只因进宫匆忙些,这才忘了她……她自小苦得很,亲娘死得早,继母和亲爹一起打骂虐待她,要不是七岁的时候被可怜她的伢婆用两只芦花鸡换了来,八成早死了,进府之后因吃了几顿饱饭,又得了二姑娘的几句好话,就把公主府跟二姑娘当神仙看,跟他们一个鼻孔出气……”

    “她倒是个重情义的。”可自己对她不好吗?父亲没救她吗?当时进京的时候世道多乱啊,多少人家自己个儿走了,留下一屋子的丫鬟婆子让乱民乱军祸害死了,还有一些人家被灭了门,就算是存活下来的,新主觉得他们不好□□,不论贤愚通通一股脑卖了换一注钱子重新再买新的来□□,挽云怎么不思量这些呢?不过她确实不是那种对本来就可怜的底层人士赶尽杀绝的,宅斗文里动不动就把丫鬟卖给苦力当老婆,赶人走之类的事她做不出来,因为你轻轻一句话就能上天,一个眼神就能下地狱的可怜人,不可轻贱,这是她的原则。“放心,我会把她嫁出去的。”

    “奴婢代不懂事的挽云给姑娘磕头了!”

    “你说挽云重情义,我觉得挽云不及你。”二丫头心中感慨万千,人啊,真是最复杂的动物啊。

    一辆清油椴木马车,停在京里最繁华的街巷织锦坊,赶车的车夫停下了车,搬了个凳子下来,先是一个小丫头从车里利落地跳了出来,又扶着车里穿着鸦青缎面子羊皮里子斗篷,内穿藕荷对襟褂子,头发利落的梳成圆髻,侧边戴一朵高粮米粒子大小的珠子串成的珠花,肤白貌美,瞧着似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少奶奶。

    “姑姑,到了。”

    同福拢了拢风帽,抬头瞧了瞧商铺匾额下刻着的金钱豹,微微一笑,“是这个地方了,竟没怎么变。”

    车夫是个颇精干的中年男人,他跟同福显然也算是熟的,“姑姑您瞧着这外面是没变,里头早不成样子了,是以夫人说要买下来,主家忙不迭的就卖了。”

    “他算什么主家?不过是看门的管家罢了。”同福下了车,车夫一路小跑走到前面,敲开了店铺的门。

    店铺里一个小伙计开了门,他年龄不大,约么十三、四岁的样子,身上的冬衣有些破旧,耳朵上生了冻疮,瞧见同福先是一愣,“原是福奶奶来了,可不巧店盘让管家和掌柜的盘出去了,福奶奶您……”他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

    “你是叫小禄子的吧?莫哭,这店是我家主母盘下来的,你以后也莫叫我福奶奶,只叫我姑姑罢。”同福摸了摸他的头,“你怎么成这样了?”

    “掌柜的说生意不好,不给我们做冬衣也就罢了,也没有炭烧,没有工钱拿,几个大些个的师兄都走了,只余下我无处可去留着看店。”

    “唉,作孽啊!”同福迈进店门,瞧着柜台上零零落落的摆着的几匹积了灰的布,不知是辛酸还是难过,这店铺原是奉恩公府的祖产,原是租出去给别人做的,只因府里外表繁华内里空虚,她进府之后跟少奶奶一处商议如何开源节流,就想到了这处铺子,收回来自己开了店,她哥哥就是这店的掌柜的,当初他们在的时候这店是织锦巷里最红火的店铺,后来奉恩公府一家子走了,留守的管家赶走了哥哥,跟亲信霸占了这店铺,呵,那蠢材以为这店在什么人手里都是摇钱树呢……眼皮子浅的贱人,“小禄子,我知道你是个好的,等会儿我让这个赶车的刘大叔回来接你,把你送到我家里去,你先伺候你家大掌柜的几日,待店铺重开了……”

    “掌柜的就能回来了?”

    “自然能回来了。”

    同福在店里转了一圈,当日她能撑起这么大的店铺,如今一样能撑起来,“隔壁当铺还开着?”

    “钱管家找了个中人,不知怎么捣得手,把那当铺落到了他儿子的名下,现如今那当铺姓钱了。”小禄子拿袖子抹了抹鼻涕道,“如今天下承平,圣上仁义,咱们店里虽没有了势力,一样能经营下去,可钱掌柜没安什么好心眼,常半夜里偷卖存下来的好衣料,店里摆的换成次货,偏又价格虚高,识货的主儿都不来了,就是那不识货的,上了一回当难不成还上两次?店里没了信誉,自然就没了客,他又半夜偷卖东西,只说是遭了贼……现如今又三瓜两枣的连铺子带房子都……”

    “他若不这样,这铺子我家夫人且买不下来呢。”同福瞧着隔开绸缎庄跟当铺隔墙,夫人看见舅老爷的当铺开得好,也说要盘来间当铺,有哪间当铺及得上隔邻呢?钱掌柜,我要让你把吃下去的,全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