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唯有长歌怀采薇十

陈笔酒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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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长歌怀采薇十

    从万福寺离开,萧凉一嘱托青旗先将夫人送回府,然后按照早先说好的,将另一封书信送往将军府。

    青旗很是犹豫地问:“那少爷身边不带上两个伺候的人吗?”

    他是看着自家少爷身后的邪美公子说的,这来历不明的人,自少爷与松将军谈完话回来之后,就抢了自己的位置一直与少爷寸步不离不说,还要与少爷一起去酒楼。

    他要是奉命去办了事,若这人是歹人,可如何是好?

    封长歌早早挥退了身边的小厮,就等着和白团子单独去玩耍,闻看这似有似无的打探,和充满怀疑的打量,就站在萧凉一身后淡淡剐了一眼。

    心想这人脸上的红包是不是咬得不够多,要不为何还能顶着这么一张可笑的脸挑拨他与白团子的关系。

    萧凉一看不到后面站着的人是如何对自己小厮施压的,见青旗忽然满头是汗低下头去,以为对方在担心自己,就笑道:“你呀,总是操心命。封大哥可是帮过我们的人,他不畏强权挺身而出,我很是感谢。你若是实在撇不下去,就赶紧办完事,来聚丰楼找我们便是。”

    说出这番话,他心中也略感稀奇。

    重生一世,本对陌生之人很提防的他,看着封长歌却觉得很亲切很信任,没有任何原由,他就是觉得这个人不会加害自己。

    就像他们家仓库里面那只大蜘蛛,人人都防备到极点害怕到畏惧,就他一人相信毛蛛子开了神志,能分清好坏,不会恶意加害萧府一样。

    反着来说,他一见松授,就不能相信自己居然会讨嫌一个人到这样的地步。从上一世的第一眼开始,明明对方看着清秀干净,他却偏偏觉得这人不怀好意,说的每一句每一字都是狐狸的狡笑。甚至后来忌惮到对方若做出一个举动,他就觉得这人是要使坏了。

    无端的喜欢或厌恶,大概都取决于人如野兽一般的第一感受吧。

    封长歌见碍事的都走了,不着痕迹松了一口气。他本身喜欢独来独往,除了与自己同样身份的族人以外,不喜与其他结交,少年是他放在眼里的第一人,若是接下来的行程中还有其他渣滓存在,他也很难保证自己能不能管住自己的糟脾气。

    笑眯眯的团子抬头问他:“封大哥,我可以叫你封大哥吗?”

    “紧着你喜欢地叫”封长歌看他这可爱样子,也忍不住微笑,顿时风花雪月耀光失色,勾得路人齐齐直了眼,他道:“你若是叫我一声大哥,我能不能叫你凉一呢?”

    直呼名字虽然是一件失礼的事情,但是萧凉一未及冠,尚且没有自己的字。更何况上辈子他嫁了人——凡是嫁了人的尚未及冠的男子是不允许有字的,只能丈夫取闺名,也称为闺字。

    按上辈子他和松镜严是那样僵硬的关系,说是夫妻也会引来一阵耻笑,自然不可能有闺名。

    所以冷不丁地被人唤了小名,萧凉一脸一烫,活了两辈子的人,竟然觉得万分害羞,他小声道:“封、封大哥要是喜欢,就、就这样吧。”

    却不知这副样子,让封长歌恨不得变回原身,在老窝打几个滚才好。

    这两人站在大路上同时红着脸,不过一个是羞得,一个是激动得。

    “凉一,凉一”封长歌笑得更加灿烂,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都要叫旁人的三魂丢了七魄,他道:“为兄能认识你,也不知道是哪儿修来的善缘。”

    萧凉一耳朵尖动了动,忽然从旁边小贩店里拿了一个白纱飘飘的斗笠,甩下一枚银钱,转身踮起脚尖盖在封长歌头上,别脸道:“封大哥还是注意一点吧,别勾了别人家姑娘少年的魂欠下数不清的桃花债。”

    封长歌正想说他才不稀罕别个家的,就见变成红豆馅的由里到外都热腾腾的白团子抢先一步跑掉了,连忙憋着笑跟上。

    身后的小贩一手捧着银子一手挽留状:客人啊,这大团银钱我找不开啊……

    两人去了脉冲口碑最好的聚丰楼,这里不仅有美到人恨不得吞掉舌头的边塞饮食,连那江南的精致点心,软糯甜酒,也无一不缺。

    萧府那被虫子咬得眼皮都肿的大厨子就是从聚丰楼里请去的。

    除此之外,聚丰楼占据了上京最好的地段,所在的这条大官道几乎是脉冲的必经之地,无论是商贩走卒或是婚庆嫁娶,都会经过这里,每一日都热闹极了。

    他们包下二楼靠路的雅房,这里可以靠着护栏将楼下的风景尽收眼底,若是嫌吵闹了,还能将窗边的拉门给合上,很是方便。

    这顿饭自然是萧凉一请客,他来吃过多次了,让小二报上菜名,自己为封长歌倒茶,道:“封大哥喜欢吃什么尽管点。”

    封长歌听见小二竹筒倒豆子得念菜名,就觉得从对方嘴里说出的这些菜都不好吃了,好像旁边站了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叽叽喳喳,吵得他恨不得一脚踢过去。

    他打断小二说话,对萧凉一说:“还是你看着点吧,我并不挑剔。”

    少年仿佛就在等他这句话一样,眼睛眨也不眨地念出一串菜名,封长歌刚听第一个时就眼睛一亮,越到后面视线几乎是灼热了,等少年说完,转头问他能不能喝酒时,青年不顾外人在场,狠狠揪了一下他的脸颊,道:“若不是确定今天是我两第一次见面,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我肚子里的小虫子了!”

    “……”萧凉一也不知道为何,这些菜名突然浮现出来,和对此人毫无根据的好感一样,让他觉得青年会喜欢,但是这样说好像有些失礼,他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封大哥还没说自己能不能喝酒呢?”

    封长歌皱眉,“你这样小,喝什么酒呢?我们换点其他解渴甜蜜的茶就行。”

    萧凉一:“别看我这样,米酒果酒我能喝好几坛呢。”

    白团子都说自己是酒馅的了,封长歌也不想认怂,犹豫了一下,说:“那就上点果子酒吧,醉醺醺的不好看。”

    萧凉一高高兴兴地应了,他其实就是想看美人醉酒的样子,更别说是封长歌这样美得妖异的人,若是瓷骨白肌上染上一分红色,也不知道是怎样醉人的风景。

    等待上菜的期间,楼下正巧吹来了喜庆的喇叭声,他们走到靠栏处一看,才知道原来是趁着今日是万福日,有人要取新娘子了!

    楼下是红红的一片,无论是媒人还是抬着轿子的轿夫,从头到尾都穿的非常喜庆。喜轿旁边的奶娘丫鬟们都笑意盈盈,见着小孩就撒上一片喜糖,众人去哄抢,得到甜头的就说一句吉利话,让吹喜悦的人受了这热闹的气氛,吹得更大声了。

    新郎官就骑着高头大马率先走在最前头,马脖子和新郎胸前都扎着红布巾编的大红花,一人一马皆昂首挺胸,马蹄子哒哒哒的,称得新人心中是多么快活满意。

    是啊,人生有四喜。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成亲是最值得期待的事情,意味着自己将于所爱之人喜结连理,被好友亲朋祝福,会携手共同面对此后一切的人生起落。

    萧凉一抓着靠栏喃喃自语道:“……原来新郎是要去迎接新娘子的啊?”

    他上辈子虽然也是被抬着去将军府的,但是直到抵达将军府,松镜严才出来等着他,他也没法作为谁的娘家人再去观看其他人家的新娘子出嫁是什么样子,此时看到,才问出这么一番似可怜似落寞的话来。

    封长歌不知他怎么就消沉了,仿佛想起了什么人什么事,而这些回忆毫无疑问是没有他的存在的,连忙道:“凉一是有什么中意的人了吗?”

    萧凉一吃惊仰脸,看青年似面有不善,好像他说错一句话就会发生什么可怕的后果一样,不知不觉连忙摇头否认道:“我我我还没及冠呢,怎会想这些!”

    他曾经所托非人,不过在看清之后就抛弃了对松镜严的所有感情,他知道松镜严只是想要利用他,而他上一辈子没有看清,是咎由自取。他想好好活着,此时也并不是触景生情,只是觉得浪费一世,微微有些怅然罢了。

    待他遇见喜欢亦诊视他的人,松镜严就是前车之鉴,定不会白白付错真心,必定两情相悦,彼此将对方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不留遗憾互相厮守。

    若是心中还有别人,不仅是对自己感情的侮辱,也是对等着他去相遇的人的侮辱。

    封长歌仔细打量了他,才缓了神色道:“所以为什么有迎亲一说呢,对着心爱的人,恨不得将他从娘家抢过来,自然要在吉时之前就得守在对方家门口,领着他从他家里到自己家里,从心爱之人踏出娘家的第一步起,就要陪着对方走完接下来的每一步才行。”

    这话说完两人都是心中一动。

    萧凉一看摘下斗笠的男子眼睛眨也不眨地对自己说出这一番话,好不容易平息下去的热度又再次翻涌,他又将桌上的斗笠盖在青年头上,硬邦邦地说:“大哥还是带着吧,要是新娘子或者新郎官抬头看见你,说不定人家欢欢喜喜的一场婚就要被你无意搅合了!”

    封长歌本想挑起白沙的手一顿,因着眼神好,隔着纱都能看见少年眼里的不自然,更别说笨手笨脚同手同脚想要去关拉门的样子,忍俊不禁地捧腹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