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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最后一节课是选修课英文。英语将计入国中联考成绩,作为高中录取分数的一部分,但是考题不会很难。大家对这门课不敢掉以轻心,都打起了十分精神专心听讲。
上杉老师喜欢旅游,最喜欢看美国电影,得知自己班上有个美国学生时,立即任命露华为英文课代表。他特别喜欢露华纯正流畅的美式发音,每每读课文、翻译语句,总是优先点名露华进行语音示范,日常交流也是全程英语。石崎曾调侃道,只要上杉老师点名让露华发言,他们就可以安心睡觉了。没半个小时聊不完!
这样的学习有好处也有坏处:他们可以随时请教任何问题,不必担心被英文功课难倒;却有大半节课听不懂上杉老师和露华的交谈内容,还得另找时间恶补语法。
今天的课程主要分析英语的声韵,上杉老师饱含深情地诵读了一篇《Donotstandatmygraveandweep》(请别在我的坟前哭泣),娓娓道来:“英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英文句式主次分明,形式严谨,具有16种时态,多以动词作为核心,将声韵特征融于句义明确的语言结构之中。无声的文字因为有声韵进行诠释,而琅琅上口……秋庭同学。”
“Yes?”露华放下书,起立。
“你能为大家朗诵一段你喜欢的英文作品吗?诗,或是歌词,押韵的就可以。”
“Letmesee(让我想想)……”上杉老师读的这首诗中有一些较难的词汇,没有英文原文,班上大部分人都没听懂,因此毫无共鸣。露华在脑海里搜寻着,近代、现代的英文作品……富有音律感,词汇简单……
露华想到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英文短诗,问上杉老师:“MayIwritethatdown?”(我可以把它写在黑板上吗?)
上杉老师点点头,露华走上讲台,取了根粉笔,边念边写:“《TheArrowandtheSong》,byLongfellow,It’swidelyknownintheUnitedStates.”(《箭与歌》,作者朗费罗,这首作品在美国广为人知)
所有人的目光随着她的笔迹移动着,不少人默默地跟着朗诵:
Ishotanarrowintotheair,
ItfelltoearthIknewnotwhere;
Forsoswiftlyitflewthesight,
Couldnotfollowitinitsflight.
·
Ibreathedasongintotheair,
ItfelltoearthIknewnotwhere;
Forwhohasthesightsokeenandstrong,
Thatcanfollowtheflightofasong.
·
Long,longafterwardsinanoak,
Ifoundthearrowstillunbroke;
Andthesong,frombeginningtoend,
Ifoundagainintheheartofafriend.
完整地写下来之后,无需露华带领诵读,班上几乎所有人都能用一轻一浊的音调准确朗读,单句中间停顿,双句末尾音阶自然重读,带有轻快的韵律感很是好听。上杉老师频频点头,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没等他进一步要求,露华继续说出了翻译:
“我向天空射出一支箭,飞落在不知何处的地面;它飞驰得那样迅速,完全脱离了视线。
“我向天空唱了一首歌,消逝在不知何处的角落;谁的目光如此锐利,能够追随那旋律。
“很久很久以后,我在一棵橡树身上,发现了完好如初的那支箭;
“自始而后至终,我在一位朋友心中,找到了地久天长的那首歌。”
“真棒!”翼笑着拍手,大声说,“有些单词看不懂也会读,读起来就像一首歌,英文和日语都是。露华,你好厉害!”
“Outstanding!”上杉老师也不吝赞美之词,热情地领头鼓掌,“Actually,it'sperfect!”(太优秀了!事实上,非常完美!)
“Thankyou,sir.”(谢谢)
露华笑着走回座位坐下,回头看看教室中间的翼和岬——能这么快地想到这首诗,还是因为看到了他们呢。
最后,这节课变成了英文歌曲联唱,上杉老师看着大家跃跃欲试,就让每个人都唱一段自己喜欢的英文歌。露华的同学们热烈响应,他们没读过几本英文书籍,但几乎人人都有录音机或随身听,英文歌曲听得不比她少。
女班长起头,轻声哼唱了一段今年的新歌《Lonely》,男班长吹着口哨,并立刻以迈克尔·杰克逊的《Youarenotalone》接上,两首歌都唱得非常好,但两个标题放在一起,引来全班的哄堂大笑。
轮到石崎,他卷了课本当麦克风,高歌一曲老歌《Sealedwithakiss》,破锣嗓子又不会卷舌,唱得别提多难听了。他却没有自觉,还挤眉弄眼地要求翼和早苗对唱一首情歌,获得了两倍的白眼。
早苗中规中矩,面无表情地唱着《Happybirthdaytoyou》,她英文学得不太好,但这首歌却每年都会唱好几次,只唱了一小段就红着脸坐下了。露华笑得眉眼弯弯,热情地拍着巴掌。
翼则挠着后脑勺说,他不怎么听英文歌,简单唱了几句大家耳熟能详的《Iloveyou》,然后轮到了坐在他隔壁的岬。
岬想了想,笑着说:“英文歌,我听得不多,大部分是小时候听到的,能完全记住歌词的更少了。”
“是因为法国不太讲英语么?”女班长回过头看着他的座位,眨着眼睛说,“随便唱一首吧!能让岬君印象深刻的,一定是非常有名的歌曲吧。”
“行。那,我唱一首儿歌吧。”岬站起身,轻轻吸了一口气,缓缓地低声唱出第一句:
Lavender'sblue,dilly,dilly,lavender'sgreen.(蓝色的薰衣草,滴沥滴沥,绿色的薰衣草)
WhenIamking,dilly,dilly,Youshallbequeen.(当我成为国王,滴沥滴沥,你便是王后)
听到这个旋律,早苗如遭雷击一般,表情顿时僵住了,她下意识地去看露华。露华侧着半个身子坐在椅子上,脸却朝着讲台,早苗完全看不到她的表情。
这首歌……不是露华过世的母亲在小时候唱给她的摇篮曲吗?早苗的心跳骤然加速,砰嗵砰嗵的声音让她有些慌了,被关在那间破旧昏暗的资料室中,还经历了一场生平最危险的地震,她永远也忘不了露华当时唱起这首歌的声调,但是,岬怎么会……不对!岬为什么要唱这首歌?
Whotoldyouso,dilly,dilly,Whotoldyouso?(是谁曾这样告诉你,滴沥滴沥,是谁曾这样对你说?)
'Twasmyownheart,dilly,dilly,thattoldmeso.(这是我的心声,滴沥滴沥,它们告诉我的)
同样的曲调,但歌词跟露华唱过的那两段似乎有些不同?早苗皱着眉头,双手在裙子上紧紧地攥成拳,她不敢回头,却忍不住又去看露华。被一首歌吓到手脚冰凉,这还真是有生以来头一次!
班上没有人发现她的异样,女生们显然觉得岬的嗓音优美极了,都满怀期待地注视着他。岬深吸一口气,带着平静的表情又唱了一段:
Callupyourmen,dilly,dilly,setthemtowork.(召集你的伙伴,滴沥滴沥,让大家来劳作)
Sometotheplough,dilly,dilly,sometothefork.(有人拿犁,滴沥滴沥,有人拿叉)
Sometomakehay,dilly,dilly,sometocutcorn.(有人去晾晒干草,滴沥滴沥,有人去收割玉米)
WhileyouandI,dilly,dilly,keepourselveswarm.(而你和我,滴沥滴沥,让我们沐浴在阳光下)
翼和石崎带头,班上所有人都笑着鼓掌,夹着男班长的惊叹:“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是个深藏不露的!”
“过奖了。”岬微微一笑,“这首歌,小的时候,听住在隔壁的女士唱的。印象很深刻,可能是因为一直想家吧……能回到南葛市,我真的很高兴。”
这番话让班上的同学们不禁动容,再次报以热烈的掌声。早苗看着露华,她仍面向前方,跟着大家轻轻拍手,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
铃声恰好在这时响起。上杉老师带着极大的满足,爽快地宣布下课。
(第十二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