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交心(2)

王小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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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调不愧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中午一点,顶着赤日炎炎锲而不舍走了四家便利店,终于喝到了冰咖啡、又坐上了午餐卡座的露华心想,算上返程时间,还可以在这里小憩45分钟。真想坐一整个下午啊!

    手机就在这一时刻突兀地响起,看到来电数字,露华的视线顿时凝固了,一手紧紧地攥着咖啡杯,另一只手按在键盘上摩挲着,似乎在积攒接听的勇气。

    铃声足足响了八、九声,露华才接起,来电只是问了她的所在方位,告诉她五分钟后到这里。露华看着电话自己断掉,杯中冰块正在融化,一股凉意从掌心蔓延到全身,有没有空调一下子都感觉不到了,满脑子只盘旋着一个念头。

    他来干什么?

    通话断掉还不到五分钟,一辆黑色轿车穿过安静的街区,缓缓停在马路对面闪了几下灯,与此同时,露华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这次是路德打来的。露华已无心接听,按掉来电,抓起书包就走了出去。

    “Youlooksodifferent.(你看起来变化很大)”那辆黑色汽车后座上的一个人打开车门,恭敬地等在一旁,另一个男人下车,穿过马路向露华走来,在距离她两公尺的地方停住,说着一口纯正的纽约音,“Whereareyougoingnow?(现在要去哪?)”

    汤姆?奥斯丁出现在露华面前,灰色深邃眼珠,平直的浓眉,没有唇须,棕黑色短发一丝不苟地梳成三七开。一副高大笔挺身板,略显严厉的尖下巴与挺括额头的结合反倒相得益彰,典雅的深色直发是露华继承他的东西。

    “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来呢。”露华机械地回话,面无表情,“Father。”

    “路德说你在这儿很开心,我来看看你。”奥斯丁指指车,露华摇摇头:“有社团活动。你什么时候到南葛市的?路德为什么没告诉我?”

    “他也是五分钟前才知道。”奥斯丁一双深邃的眼睛看着露华,看穿了她的小心思般了然地笑笑,“你的教父也是,我想看看你究竟过得怎么样,所以没有提前通知。你不必去问他们,为什么不告诉你了。”

    露华的眼神变得冷漠,声音也压得很轻:“我在这里很愉快。”

    奥斯丁伸出手,露华想了想,掏出钥匙和钱包,把书包递了过去。奥斯丁看到书包壳上贴的名牌,哑然失笑:“秋庭,为什么取这个姓?”

    递出书包后,露华立刻退后半步:“我自己取的。”

    “听起来很适合你。”奥斯丁将书包交给秘书,看看手表,“你去做你的事吧,早些回来。我到家里歇一会儿,再接你吃饭。”

    露华再次摇摇头:“告诉我地方就好,等训练结束我自己过去。别来接我,也不必等我。”

    秘书接过书包便知趣地几步退到车后面,奥斯丁与露华对视片刻,露华并不躲闪,微微昂着头。

    最后奥斯丁让了步,他没有继续坚持,说起另一个话题:“我在这边待到下周。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露华掏出手机看完最新一条信息,出神地说:“路德说,你要竞聘报社集团总裁,视察亚洲发行点——你现在难道不该在东京应酬吗?”

    奥斯丁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头,但露华毕竟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许多年,对他的每一个微表情了如指掌,她清楚这是奥斯丁开始不耐烦的信号。露华抱着一种近似瞧好戏的心情看着他,他身居高位,更是个大忙人,难得降尊纡贵表示关怀却遇到一张冷脸,当个好父亲的想法会消失大半。但她不在乎,这几年,她早已没有了向父母寻求家庭温馨的需要。

    “这回是专程来看你的。”奥斯丁没有理会露华小小的挑衅,“露华,爸爸很想你。就算有工作,你不比工作更重要吗?”

    露华笑了笑。住在纽约的几年,她得过失语症,拒绝一切治疗,厌食厌学厌恶极了自己,甚至几度遭遇危险,从没见过他大发雷霆、惊慌失措的样子,久而久之自己也学会了戴着面具掩饰情绪:“谢谢,我也想你。”

    奥斯丁上下看了露华一遍:“你长高了,好像也胖了一点儿?还在打球吗?”

    露华点点头,没说话。

    “这边有没有俱乐部……”奥斯丁的话被露华打断了,彬彬有礼甚至有些冷漠地说:“我的休息时间结束了。你还想知道什么,晚上路德会告诉你。我现在可以走了吗,Father?”

    奥斯丁停顿一下,还是没忍住,无声地叹了口气,拍拍露华的肩膀:“委屈你了。过段时间,想回纽约或是东京,随你。总之——你能平安快乐,就很好了。”

    “我会的,多谢你。”露华轻轻一晃肩膀,再退后一步挣脱奥斯丁的手,换了日语,“母亲要是也能这么说,就更好了。”

    奥斯丁的表情有瞬间凝固,那目光中有失望,可能还有些难过,露华无从分辨,说出这句话让她的呼吸顺畅了不少,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卷上心头。她默念了几遍“不如不见”,直视着奥斯丁的眼睛。

    “你还是对爸爸有抵触。”奥斯丁低声说,“我告诉过你,每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回家再说吧。你注意时间。”

    露华目送车子消失在视野中,转身就走,险些撞到一个人,露华咕哝了一声“Excuseme”,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越走越快。

    几分钟后,小跑变成了甩开大步飞奔,突如其来的跑动让不断涌动的空气刺激肺部,有种麻木的痛感;日光和风让她眼明心亮,通体舒畅。露华很快就跑到了一座之前从来没来过的小桥,她停下脚步,双手插兜看了一会儿仿佛正在熊熊燃烧的太阳,发现自己已经离开活动中心很远了。

    看来下午要缺席了,干脆去散散心吧。露华抬脚迈上小桥,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露华久久地盯着来电显示,铃声仿佛知道她在犹豫,断掉后接二连三地重拨进来。露华没来由一阵心烦,翻开手机盖想直接掰断机体,但是手在颤抖,怎么也使不上劲。

    这款手机是来到南葛市后,路德给她买的。手机外壳和路德和发色一样,是低调的深香槟色。

    露华在河边找了块干净的石砖蹲下,从便签本中扯下几张纸,折了一只简易的船,将仍在叮咚作响的手机放进去,手指一拨船身,纸船载着手机缓慢地漂走了,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中留下一条长长的涟漪。

    每个成年人都曾经是小孩子。是不是,有一天长成大人后,就能把小孩子的悲伤和烦恼慢慢忘记了?

    露华站起身,面无表情,沿着小河继续向前走去。

    (第十三章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