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巨鹿战邺(五)

桑家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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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要问他们的原先身上那一套造价不菲的夹絮软袍与恶金盔甲去哪里了?

    那只能愤恨含泪言——被那穷疯了的邺贼给窃取了去!

    就在晌午时分,那邺军一个个情势汹险掀盖举器,逼迫着他们将身上的防护尽数脱了下来,再由他等用吊篮从底下带走了。

    他们并不知道邺军意欲何为,只当是邺军自己造不出好的东西来,便眼馋起他们身上的装备,简直就是不要脸至极。

    如今他们再次将头顶的挡风避雨的掩护尽数掀开,逐渐变大的瓢泼雨水打在他们的头顶、身上,一个个不多时便淋成了个落汤鸡,从头到脚湿透。

    当然,与此时这种狼狈相比,他们更难受的是冷。

    本来坑下就是软泥的凉与潮湿的冰,再上雨水的雪上加霜,叫他们身上连一点余温都保存不下,更何况一天一夜未来有滴水滴米入腹,如今是饥寒交迫,苦不堪言。

    他们听到上方传来的一道声音,虽然被雨声模糊了原本的清亮嗓音,但仍旧可以分辨出来是属于哪一个人的。

    “你们还想活吗?”

    郑曲尺独自杵着一支火把,身后柳柴嵇自动自觉找来一把油伞撑在她头顶,不叫她淋了雨水。

    一片漆黑当中,唯她周身蓄了一团火光,亮了寸地的身影,与那张恬美沉静的小脸。

    底下众人怔然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活,当然想活,傻子才不想活。

    但怎么个活法,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够活下去,却也是他们需要考虑跟计较的。

    郑曲尺见他们沉默不语,但正是这一份长久的“沉默”便已经给了她想要的答案。

    “想活又如何,不想活又如何?”沈堂中在人堆里嘶喊发声。

    他摔伤的腿没有经过治疗,为避免被旁人挤压加重,士兵们将他重重围护在其中,是以在那一片人满为患的深坑内,他的位置最好辨认。

    郑曲尺将视线转投注在他的身上,一番打量,当初不可一世的沈大将军,此时蓬头垢面,脏衣在身,别的或许都变了,唯有他身上那一股子狂傲恨意依旧。

    郑曲尺知道,他如今还满存希望,以为她不敢杀他,只要他的救兵一到,他便能够从这鬼地方逃出去。

    人一旦心存侥幸或者满怀希望,便会说服自己只要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哪怕有一个机会摆在他面前,他都只会视而不见。

    “想活,就有想活的态度,若不想活了,那还不简单。”郑曲尺平静的回道。

    沈堂中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他仰着头,粗粝的破喉嗓子极为嘲弄:“郑曲尺,方才我们在底下都听到动静了,你们邺营是不是快被攻破了?我想想,来的究竟是哪一国呢?西泽?北渊还是巨鹿?能制造出这般大的动静,却不闻人声叫喧杂乱,那种爆破轰动的声响……是巨鹿国吧,唯有巨鹿国的三弓床弩才能造成这般巨大的威力。”

    听他头头是道的分析,郑曲尺不急不慌,甚至还有心情称赞他一句:“沈堂中,你很聪明,猜得也对。”

    雨势当真下大了,他们彼此间讲话,若不仔细去倾听,下一瞬或许就会被哗哗的雨声吹刷掉了,一滴雨水,自伞檐坠落,划过她线条流畅饱满的脸颊,眸幽似水。

    沈堂中大声笑了,那猖狂嚣张的模样,就仿佛他才是那个即将领兵攻破邺营,杀了郑曲尺报仇血恨之人。

    “哈哈哈哈……郑曲尺,你也有今天啊,你以为你耍些手段,便能够在六国之中算个什么人物?虽然此次六国试兵规定不能使用弓箭手,可却允许使用器械,凭你也配与巨鹿国斗争,哪怕你有盾兵,可面对三弓床弩的威力,你们毫无办法,最终也只会被他们射成一团团肉泥!”

    郑曲尺没吭声,而周围一圈邺军,却愤怒冰冷的盯着沈堂中。

    这些野心勃勃的侵略者,打着六国友好试兵的名义入盛京,最终却是想在六国试兵场上,将他们邺国当成软柿子,肆意蹂躏践踏,不讲任何规则与盟约,一开始便打着剿灭的心思。

    凭什么?

    他们凭什么?!

    方才郑副官将他们带到外边,亲眼看到巨鹿国进攻的画面,那扑面而来的浓重杀气,那不留余地的屠戮,让他们心底仅存的一点侥幸心理,终于消失了。

    哪怕他们跪地求饶,哪怕他们投降认输,这些侩子手亦会高举屠刀,将他们邺军当成炫耀、杀鸡儆猴的对象。

    他们要让天下人都一并来耻笑邺军之无能,来震摄邺国有志之士、有勇有谋之辈,要将邺国从此打击得一蹶不振。

    怒火,从心中生。

    热血,从四肢百骸中澎湃流蹿。

    死,或许是他们注定的结局了,既是如此,那如何个死活,便将由他们自己来选择!

    这是郑副官叫他们清醒明白过来的道理——自强之外,无胜人之术。

    “沈堂中,我并非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我也的确只会耍些不入流的手段,甚至这一次,我还需要你们来帮我渡过难关。”郑曲尺诚实以道。

    虽然说,真诚是最大的杀器,可当沈堂中听到“帮我”两个字时,却笑得更为大声了,仿佛一口恶气狠狠放了出来:“郑曲尺,你做梦!老子就是死,也不会帮你的!”

    听到他这一番话,郑曲尺悠悠抬眸望去,平展的嘴角略微掠过一道冷嘲的弧度。

    “哦,既是如此,那我……便成全了你。”

    郑曲尺话音刚落,下一秒,不等沈堂中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她已然利落抬起手臂,一支上好弦的弩箭便正正对准了他的眉心处。

    下一秒,眼都不带眨一下,便果断发射。

    咻——

    噗嗤,箭头直接沉没入额头,沈堂中人直挺挺的站在那里,一脸来不及反应的震惊错愕神色,血竖流过面中,人应声而倒。

    无论是在深坑之中,还是深坑之上的人,都一并被郑曲尺这风掣雷行给吓傻住了。

    她、她竟真的动手杀了宏胜国的统帅!

    所有人都难以置信。

    她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这一次,只是六国试兵,并非真正的六国战争,她这般肆无忌惮的行为,便没想过六国试兵之后邺国会怎么样吗?

    郑曲尺当然想过。

    但现在小命都快保不住了,谁还有空去担心未来的处境呢?

    她那一张时常脱线、嬉笑的小脸,此刻却是一片冷凝的萧杀之色。

    她收弩,挺直的背脊与细小腰身已经隐约有成熟女子的坚毅柔韧线条,微微抬起下颌,她告诉他们:“我说过,不想活很简单,现在该轮到你们做决定了。”

    从很久之前郑曲尺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队伍中没有了沈堂中这个搅屎棍,这个精神支柱,剩下的散沙没了凝聚力后,便更容易策反。

    没有人会不怕死,只要你将他们所有的希望都给扼杀了,再慢慢地将眼前的光明也一并掐灭,在黑暗彻底来临之前,他们会崩溃、会害怕、会全面投降于自己的本性——想活下来。

    “你们也跟沈堂中一样吗?觉得宁可死,亦不愿意向我妥协?”郑曲尺手上的火把浸了不少水汽,光亮在一点一点被黑暗吞没,她神色在阴暗晦涩的光线当中不显:“今夜雨势如此大,湖面必然会涨水,我也提前将地势挖平了,也就是说,顶多半个时辰左右,坑内就会被涨满的湖水倒灌。”

    坑底的一众不由冷得打了一个哆嗦,一看守在坑边的一圈邺军,他们或许会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湖水淹没,假如他们抵抗或者想爬上去,亦皆会被那一根根锋利尖锐的长枪给刺死。

    “你们倘若想好了,就大声喊话,叫人来通知我吧,但希望你们不要决定得太晚。”

    郑曲尺在离开之前,与守坑的将领吩咐道:“倘若时辰到了,他们还是宁死不屈,那便放些水吓唬吓唬即可,不必真淹。”

    将领:“……不真淹啊?”

    这语气好似有些意外,显然方才郑曲尺那冷酷无情的作派已经深入人心,他们自己人都被震摄吓住了。

    “真淹啊?”郑曲尺反问。

    其实她说的什么挖平、涨水,都是胡扯一通,但这个深坑能灌入湖水倒是真的,只需要挖一条小小的沟渠即可。

    “属下不知。”将领有些懵,不明白她的意思。

    郑曲尺却道:“杀沈堂中,是因为他若在,煽动人心,必定成为了邺军的心头大患,除之有益,可这些人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俘虏,阶下囚,现下杀了他们不过就是纯然的泄愤罢了,我的目的并非制造杀虐,而是想降服他们为我等所用。”

    将领这下完全明白了,郑副官这是“妇人之仁”了。

    但说实话,这样的郑副官才是他认识的那一位,她可以毫无留情的杀了祸端敌军统帅,却又会对听令行事、沦为囚犯的士兵网开一面,若非必不得已,她不会化身为收割生命的阎罗。

    不过才一柱香的时间,将领便面带喜色,冒雨匆匆跑来见郑曲尺。

    “郑副官,他们、他们说想要见你。”

    郑曲尺闻言,没有迟疑便从帐中走了出去,守在帐外的柳柴嵇忙追上去,撑开伞遮在了她的头顶:“哎呦,郑副官,你还记得你自己是女儿家吗?你跟咱们这些粗老大不一样,你这么长时间淋着雨可不行啊。”

    郑曲尺一愣,意外看了柳柴嵇一眼:“太着急了,忘了。”她从他手上接过伞,道了一句谢,便遁入大雨中又继续疾步朝前走。

    而柳柴嵇叹息了一声,凝望着她在黑夜当中娇小却又高大的身影,嘴角自嘲的撇了撇,只觉得曾经的自己究竟得有多可笑啊,才会觉得一个人的力气足够大,便是一件可以傲慢的事情。

    真正值得人尊重与仰望的,该是郑副官这般的人,扛得住事,兜得住事,也敢于承担,在她众多优点那里,一身大力不过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所以拿他跟郑副官相比,他简直连个屁都不是,他要跟郑副官好好的学一学如何为将、为人。

    等郑曲尺到时,只见深坑内的水已经将他们的小腿淹至一半了。

    郑曲尺亦感意外,看来她估算错了一件事情了,假如这雨势不停,不必她放水来吓唬他们,这积存下来的雨水都能叫他们泡个“凉水澡”。

    “所以,你们已经考虑好了吗?”

    郑曲尺毕竟是女子,声音生来便偏甜脆细软,不似男子粗犷嗓门,是以在这大雨瓢泼中,不想扯着喉咙大吼大喊,便将传话一事交代给了其它人。

    坑内有两批队伍,一半是宏胜军,一半是南陈军,论起私人恩怨,郑曲尺杀了沈堂中,宏胜军自然对她意见更大,是以回话的是南陈军的斧兵统领:“郑副官,你不如先说说,你想让我们为你做什么?”

    这倒是一个聪明人。

    态度不卑不亢,言语中却又有自己的底线。

    “加入邺营,成为我们的战力一部分。”郑曲尺道。

    被俘虏的一众闻言,先是诧异她的话,随后却迟疑道:“你让我们加入邺营,这岂不是叫我们背叛自己的国家?”

    郑曲尺却反问:“这怎么叫背叛呢?这是巨鹿国与邺国的战事,我只让你们私下助我击退巨鹿军,又非叫你们调转头对付你们的国家,严格算起来,巨鹿国也算你们的敌人吧?”

    他们被她的一番言论给带偏了,一时竟也找不着言论来反驳,毕竟郑曲尺的话也没错,六国试兵中,彼此都是敌人,只是一开始他们先将矛头对准了最为弱势的邺国罢了。

    一部分脑子狡诈且灵活之人,为了保命还真的愿意暂降于邺国,等上去了之后再谋后事。

    “愿意助我者,我会让人将你们拉上来,现在你们自己决定吧。只是你们人数太多了,我会轮次放人上来,第一批,便先出来五百个人吧。”

    郑曲尺让人拉了五百人上来,这些人手中没有兵器,身上亦没有防具,且被邺军围了起来,根本便不敢做出什么反抗的行为。

    然而郑曲尺亦没有专程派人看守着,反倒等他们上来之后,给他们发放了干爽的衣物与食水,并允他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

    这五百人得郑曲尺如此优待,却不觉放松,反而心中始终惴惴不安,不明白这郑曲尺为何这般信任他们,难道她便不担心他们临阵倒戈吗?

    然而这个疑惑,却很快便有了答案。

    在他们看到了邺营之中,邺军一个个都换上了曾经属于他们的衣物盔甲时,眼珠子都快瞪掉了出来,乍一眼看过去,这都不像邺营了,反倒像是宏胜国与南陈国组合在一起的营地了。

    他们低下头,再看看自己这刚换的一身邺军打扮,内心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飞奔而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