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上山(一)

桑家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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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仰起脸,街市暖黄的灯映照在其上,清冷而瓷釉光泽的面旁,如同皎洁的白月光。

    是公输即若。

    他一袭蓝衣,风扬起其衣袍,似一片霜清聚还散。

    他准确地看向宇文晟所在的位置。

    从他们进入雍春的那一刻起,他们的行踪就全数掌握在他的手中。

    宇文晟亦俯视下视线看着他,他也看着宇文晟。

    而原本应该热闹的街市慢慢失去了声音,灯火越来越黯,最终只剩下金兴客栈内泄露出的昏暗光线。

    落叶委埏侧,如座塔似的锯子带着人,人数之众,难以估计,他们从暗处黑潮一般慢慢将金兴客栈包围了起来。

    蔚垚在另一个窗口,神色凌厉。

    金兴客栈的门口处,玄武(甲)军排开护在前方,金器并未出鞘,属于戒备与观望状态。

    领头者乃润土,他冷漠又犀利的眼神,扫视过包围过来的人群,大有谁敢越界,他便屠杀四方的气势。

    “宇文晟,你可当真敢啊。”公输即若感叹了一声。

    宇文晟跟巨鹿国的梁子,可算结得死死,与他们北渊国公输家也隔着一段仇怨,可他这会儿堂而皇之出现在这里,究竟是狂妄自大,还是胸有成竹?

    宇文晟则偏头一笑,他闲散地披着一件外袍,眉宇间慵懒而随意,好似在他眼里,公输即若这样威胁性的举动,并不能令他动容。

    “你公输即若的盛情邀请,我怎么能拒绝呢?毕竟,我可还承了你们公输家好大一个人情啊。”他的反讽是真地道。

    公输即若眼神瞬间冻结。

    公输兰的死,他竟讲成是一个“人情”,他是认为,他们公输家会就这样白送他宇文晟的一条命吗?

    但想起公输兰的执着与痴情,公输即若压下与他口舌之争的冲动,却问:“公输兰是谁,你当真不记得了?”

    当年,公输兰八、九岁时,曾化名为公堇兰,由使臣带往邺国王宫谈议政事,待过几個月时间,她跟宇文晟估计也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吧。

    宇文晟笑唇微翘,阴翳如图兰花般蘼冶至眼角处,红纱之下,瞳仁亦一并泛着红意:“谁说我不记得了?”

    “你记得?”公输即若怔忡。

    他温柔地讲述道:“不就是当初我被王室子弟,像狗一样踩趴在地上捡吃食,她见了顺道给我扔了一个包子,后来或许是觉着我可怜,便特地在宴会之上,利用公输家的权势影响,开口向邺国请求,叫我随她一道前往北渊国的事?”

    公输即若不傻,自然听得出来宇文晟口中的满不在乎,或许更准确一点来说,是充满了嘲弄不屑意味。

    确实,在公输兰眼里,她觉得那一段付出、珍贵、美好的过往,可在宇文晟心底,只有厌恶、可笑。

    对天生坏种、不懂感情的人,一味的好,只会激化他们内心更深层的恶意。

    “她对你是真心的。”

    人已死,看在其父母的面上,公输即若只当还公输兰生前的一个执念,将她的心意告知宇文晟。

    “或许吧,可她太蠢了,她的可怜太自以为是了,她拿我当什么?狗吗?她随便喂点吃的,帮我说几句不关痛痒的好话,甚至想将我带回她家养着,我就该感恩戴德?”

    似觉得太好笑了,宇文晟没忍住仰头笑了起来,他的情绪反复无常,可一时温柔清浅,可一时扭曲大笑,笑得肩膀都一并颤抖起来。

    当年因为她的莽撞,险些叫邺王以为他私通外敌,宇文家与公输家之间有秘密勾结,不说灭族之祸,却也过了好几年夹着尾巴求生的艰难生活。

    她倒好,捣乱了一通之后,就跟没事人一样,拍拍屁股走人,却独留他于邺王制造的炼狱当中,她的真心,可真叫人恶心啊。

    觉得话到这,已经彻底将前因后果,也可以替郑曲尺择清关系,将杀人的锅甩到宇文晟身上,公输即若这才松缓下表情。

    对于公输兰的死,说实话,他没有一丝伤感与遗憾。

    他甚至认为一切皆是她咎由自取,是人是魔,她分不清,非要去沾惹宇文晟这颗毒瘤。

    反正他欠她父母的恩情,已经悉数还清了,所以剩下的事情,是公输家要讨回一个公道,不是他公输即若。

    他淡淡道:“此事,公输家与伱自会算清,你此番前来巨鹿雍春,该不会是真的打算参加霁春匠工会吧?”

    “你说呢?”

    两人打着哑谜一样的对话,别人听不懂,但他们自己却心知肚明。

    公输即若沉默片刻,道:“她呢?”

    一直神色玩味戏谑的宇文晟,眸瞳一下眯起,但随即他讶异道:“谁?我宇文晟身边,还有你公输即若需要问候的人吗?”

    明知故问。

    他一走,福县便失去了铜墙铁壁的庇佑,公输即若不信,他敢将郑曲尺独自一人留在那危机四伏的福县。

    但通过这一次试探,他已知道宇文晟的态度。

    “明日,我很期待。”

    期待,她会出现。

    “这么巧,我也很期待呢。”宇文晟脸上的笑容如同日光被黑影割裂。

    期待,你们终将彻底决裂。

    公输即若带着公输家的弟子一并离开了,他这一次过来,看似衅事,但他真正的心思,只有他自己懂。

    也或许,宇文晟也懂。

    等人走后,宇文晟关闭上了窗,另外,金兴客栈内全数人都一并熄灭了灯火。

    方才公输即若出现时,便将无关人等全数迷晕了,封锁了街道,这一片真空地带,只剩下他与宇文晟的人。

    他们谈话这么久,郑曲尺却一直没醒,不是睡得太沉,而是宇文晟提前点了她的睡穴。

    替她解了穴,他侧躺在她的身边,眼神似择人而食的毒蛇一般,吐着信,似考虑要对她咬上一口,还是舔舐一下她睡着后柔软香甜的面颊。

    “怎么就这么招人呢,一个陌野不够,关着一个秋,外面又惹一个送鸾镯的野男人,现在连公输即若都特地过来,在公输家的弟子面前为你撇清杀害公输兰的嫌疑……”

    也不知道公输即若私底下做了多少手脚,才能掩盖下她亲自动手杀了公输兰的事实,她若知道了公输即若为了她费尽心思,是不是就会原谅他曾与公输兰联手,陷害了她的事情……

    那他呢?

    他也错过一次,她会选择原谅他吗?

    宇文晟呼吸透着凉意,轻轻吐纳道:“你最好要公平一些,待我心狠,便不可对别人如此宽容和善,若不原谅,那便一道不原谅吧,我可以慢慢与你厮磨到老,但凡到死之前,你有哪一刻对我心软,我便算赢了。”

    郑曲尺好像听到有人在她耳边絮絮叨叨,她眯眯糊糊地睁开眼睛,人不清醒,但还勉强认得宇文晟这个身边人。

    “怎么还没睡?不舒服吗?”

    她始终记得他在生病当中,伸出手习惯性地摸向他额头,发现冰冷一片。

    “烧好像退了……”

    她嘀咕着,眼睛眯了眯就要睡过去了,但却被宇文晟伸手一抓,顺势将她抱住了。

    “我好冷,我们挨近些,可好?”

    他的力道很轻,看似抱住了她,但手臂却虚虚地拢在她腰肢处,一句可好后,双目?执,等待她的回应。

    郑曲尺困得要命,她也懒得动了,对方是个病人,反正隔着被子,抱就抱吧,只要他能安份点睡觉别吵她了,她这明天还得去跟人“战斗”呢。

    “嗯……”

    她这一声轻哼,却叫宇文晟如同大赦一般,他舔了一下润泽朱红的唇瓣,慢慢凑近她,将她小小的身躯拢抱于怀中。

    他不敢用力,怕惊醒了她,但又不似方才那样虚着势。

    他像一只趁着主人睡着,偷偷垫着猫爪子上床,挤窝进主人被子里,贴着她才能睡得安稳。

    ——

    天还没大亮,郑曲尺就突然惊醒了,她一翻身,就立马跨过宇文晟下床。

    她跑到铜镜边,左偏右偏,观察着自己的脸。

    她怕昨晚睡得太放松,而将新配备的脸给整坏了。

    这张脸是昨晚她去付荣那新做的,付荣说,它可以整取整拿,长期佩戴,不用过段时间就去找他修复了,她若愿意,自己就能轻松取戴。

    他教了她方法,还给了她一瓶药水,她也反复试验了几遍,将摘取、敷戴都一并学会了。

    别说,近看,这一张新皮好像更加细腻真实一些,付荣的手艺可真是厉害啊。

    她在脸上摸了摸,又捏了捏,确定没问题后,她回头,见宇文晟还在睡着。

    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可不能因为贪睡而迟到了。

    她到床边叫人:“宇文晟,该起了,咱们得早点到雍丰山,还得爬山、过桥、攀索,若晚了时辰就进不去了。”

    宇文晟其实早就醒了,可他偏要叫她来喊他。

    他睁开眼眸,雾意朦胧下,眼波流转,他本就长着一双柔情偏狭长的眸子,若生在女子身上,那是何等勾魂加缠绵,再配合上他眼尾的凤凰泪痣,那当真是异常妖孽。

    可他一笑,气质上的无害温和冲淡了面容的妖邪之气,两相矛盾结合下,便是一个有着正常外表、病态内心的宇文晟。

    “这么着急,是想去见公输即若吗?”

    她已经开始适应他这人说话天外飞来一笔了:“我这么着急,是为了急着去霁春工匠会上赢钱。”

    他想起她醉酒后说的远大志向,便支着身坐起:“等有了钱,你是不是就打算将盘龙车卖了,再去开一家叫什么厂的,大批量造车买卖?”

    “你怎么知道?”郑曲尺脱口而出。

    宇文晟温和道:“可是曲尺,在邺国若没得我支持,你或许做什么事情都将寸步难行。”

    嘿,这是在向她炫耀权势吗?

    行,她被打动了。

    郑曲尺:“那我……”

    “你想说,等赚了钱,你会给我分?”他笑盈盈道。

    郑曲尺连忙点头:“对对对。”

    “可我不缺钱。”

    不缺钱?这世上,还会有人不缺钱?

    郑曲尺不信,可人家都说了不缺钱,她也不能逼着别人承认吧。

    “那……”

    除了钱,她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有什么东西能够说动他。

    他道:“不如,等你想好了我要什么,再来与我谈条件吧,现在确实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启程前往雍丰山。”

    ——

    霁春匠工会在巨鹿国的雍春举办,具体场地则是在雍春的雍丰山上。

    说起雍丰山,那里有一个特别著名的寺庙,叫悟觉寺。

    它著名在于,它的险,信众想上山,想去悟觉寺参拜求佛,那不经历一番艰辛跟惊险,是根本到不了的。

    因为雍丰山上还有一座高达百米的山峰,四面悬崖峭壁,必须攀铁索才能登上,而恰恰悟觉寺它就建在这山顶之上。

    当初听到霁春工匠会在山峰顶上举办,大伙都有些为难了……

    “这没路没道的,咱们的盘龙马车,该如何运送上去?”

    “若以铁索重吊,又唯恐会碰撞到峭壁石头,损伤车身,但人力又该如何将它搬抬得上?”

    这时郑曲尺出了一个主意:“这个不难,我们可以先用木框架子为其护住周身,再以棉絮包裹外层,这样一来,哪怕遭遇了碰撞,也不会轻易损伤内里,只是这样一来,重力加阻力,大约得需要二十几人合一股力来拉车身了。”

    “人手我们不缺,那就这么办。”

    雍丰山由于是附近著名的景点,还铺修了路,来往的马车也不少,全是雍春城外出踏春的达官贵人,再加上举办霁春匠工会,又多了不少外地人出没。

    但到了长枫林那一片地域,无关人士就会被阻拦在外了。

    除了拿着霁春匠工会的请柬,他们才能够顺利通过。

    所以接下来与郑曲尺他们同路的人,那一个个看起来就不简单,有穿着特别古怪服饰的族群,有周身都挂满工具的巨人,还有肩膀上一只会扇动翅膀的雀啾木头机械……

    “不知道这霁春匠工会,是以什么标准来选拔匠人来参赛的?”郑曲尺好奇地问。

    牧高义道:“瞧见那些人没有?他们都是提前给霁春匠工会展示过自己的工艺,在得到认可之后,人这才会给他们派送请柬。”

    郑曲尺一听,还有这流程,便问他们:“那咱们是展示了什么,才得到霁春工匠会的请柬?”

    “这……应该什么都没有吧。”史和通回忆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