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我们的厉害

王特图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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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毛的营地在一处河滩,他们的建筑风格跟白毛人差不多,都是用兽皮和木头搭建一个个的帐篷。看得出来除了毛色不同,黑毛和白毛实际上是一个种族,连他们互相之间说的土话都差不多。

    猛犸们都到河边饮水,喝水的方式与大象差不多——用鼻子把水卷起来喝。时不时的,猛犸们还会用鼻子吸一管水喷在背上降温,满身的长毛被喷得湿漉漉的,毛人们也跟着跳进河里玩水。

    因为骑了半天猛犸象,王希咖的双腿酸痛得没办法行走,便坐在河边看着大家戏水。他有些明白猛犸和毛人为什么在现代社会灭绝了,在这种炎热的峡谷地带,身上长着一身的长毛实在是不太方便。

    球球扎克他们跟着穷穷一起在河里洗了个痛快澡,看王希咖一直不动,就喊他下来。王希咖说道:“不行,我骑了一天大象,腿酸得根本动不了!

    毛人们又是一群大笑。扎克看不过去,便上来陪王希咖聊天,说道:“哥们,你腿太短,骑大象不合适,一会儿给你找匹马或者跳蚤。

    按正常人的标准,王希咖腿算长的了,可是跟这群动不动就三米多高的巨人比,那可不就是腿短吗?但他明白扎克这是好意,并非有意嘲笑,便问道:“骑马我知道,你说的找个跳蚤是什么意思?”

    扎克眼睛一亮:“啊,对,你还没见过跳蚤,我带你去看,给你挑一个合适的。”

    王希咖是城里人,从小没见过跳蚤和虱子什么的,但他并不对这种东西感兴趣,就谢绝了扎克的好意:“我腿还有点软,跳蚤就不看了吧……”

    耿直淳朴的扎克把王希咖的婉拒当成了客气,强行把王希咖架到脖子上带他去看跳蚤。王希咖骑在扎克的寰枢关节上,思考着应该找什么样的借口才能让扎克不要这么过分热情,是说自己待会还要开会呢,还是说自己准备去洗澡。

    还没找好理由,扎克就努努嘴:“喏,跳蚤,你自己选一个。”

    王希咖看着扎克嘴里的“跳蚤”,原来是一种身高大概两米左右的动物。这动物有健壮的后腿,前腿稍短,尾巴粗壮,有点像披着鳞甲的袋鼠。但是这动物脑袋比袋鼠大,胸前也没有口袋,嘴巴向前突起,有许多锐利的牙齿。

    把这辈子和上辈子学到的知识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王希咖终于确认了扎克口中的“跳蚤”究竟是什么生物——这就是《侏罗纪公园》里的迅猛龙啊!

    虽然王希咖知道这里是古代,可是也没有那么古。在他的印象里,现在应该是公元前3000到5000年左右,这个时代有猛犸是正常的,可是不应该有恐龙。

    根据他所学过的知识:恐龙早在6500万年前白垩纪末期就因为一颗小行星撞击地球灭绝了,怎么可能出现在公元前3000-5000年呢?

    人类和恐龙如何能生活在一个时代?难道说这批恐龙也因为那次巨大的爆炸穿越到这里了吗?

    还没有思考出答案,扎克就牵了一匹迅猛龙让王希咖“骑着试试”。王希咖大脑一片空白,顺从的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龙。那龙便将身一扭,向着远方狂奔,速度应该能达到70公里/小时。狂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两旁的景物由于速度太快变得模糊,王希咖没戴头盔,几乎被这扑面而来的风吹得睁不开眼,但他的心里依然很快乐,就像一首老歌里唱的一样:“速度是70迈,心情是自由自在,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这迅猛龙跑起来竟然比猛犸象稳,大概是因为恐龙的颈椎构造类似于鸟类,能够在高速运动中保持稳定。而且迅猛龙的耐力也比猛犸象强多了,跑一个多小时丝毫不显疲态。当迅猛龙驮着王希咖在旷野上狂奔一周回来,王希咖的心情敞亮了许多:这是一个多么神奇,多么美好的时代啊!我爱大自然!

    “怎么样?我就说跳蚤适合你吧?”扎克得意的问道。

    “你们为啥给这个东西起名叫跳蚤啊?”

    “因为它跳得高啊。”扎克说着把手抬起来网上一轮,那迅猛龙瞬间就跳过了长毛巨人扎克的头顶。

    “怎么样,是不是很能跳?”

    “这迅猛龙,不,这跳蚤多少钱一头?我想买一只。”

    听了这话,穷穷有些不高兴:“兄弟之间谈什么买不买的?你要喜欢,送你几只便是。”

    王希咖知道这群毛人不会客气,便也豪爽的接受了这个礼物,心里暗暗给这头新坐骑起名小蓝。

    穿越前王希咖有钱有势,可以享受最尖端的科技。但假如不穿越,那他不可能和球球穷穷这种神奇的野人谈笑风生,更不可能骑猛犸骑恐龙。他抚摸着小蓝的鳞片,想努力搞清楚这个穿越的机制:自己和袁青牛是生扛核弹穿越的,小蓝这样的迅猛龙有可能是生扛小行星穿越的。共同点就是都经历了强烈的能量释放,也许,穿越的秘诀就在于能量?强烈能量释放扭曲了时空,导致处于能量释放中心的物体穿越到另一个时代。

    这个理论只是王希咖的一个猜想,并没有经过实验论证——现阶段他也没法做实验验证这个想法。也许等之后找机会跟同样穿越而来的袁青牛探讨一下,能对这个穿越机制弄得更明白一些。当然,跟袁青牛探讨世界奥秘的事情得放到以后再说了,目前王希咖还有其他的事要做——到黑毛部落做客。

    穷穷把客人请到帐篷外,宰了个牛请大家吃肉喝酒。这里的牛跟王希咖在雪山上吃的有点不一样,毛更少,肉更多,有点像安第斯牛。王希咖注意到穷穷部落杀牛的手法与球球部落相同,都是徒手掏心,不让牛血落到地上。

    大家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聊天。王希咖很想知道这个时代除了迅猛龙还有没有其他的恐龙,比如温顺庞大的腕龙,炫酷的三角龙,当然,他最想知道的是有没有霸王龙。

    听完王希咖的描述,穷穷说道:“你说的那些东西都有,但不叫你说的那个名字。至于霸王龙,可能是我们说的大虫。大虫可不好惹,得放跳蚤去对付……”

    王希咖想象了一下长毛野人手持石斧,坐着猛犸指挥迅猛龙大战霸王龙的场景,直想得热血沸腾。他突然想到能跟动物对话的狼人郎那多,就让郎那多去跟迅猛龙们交流一下。然而郎那多表示他也听不懂迅猛龙的话,猛犸的话倒是能听懂——也许不同动物之间的语言就像不同民族的人类语言一样不同吧,郎那多只能听懂哺乳动物的语言。

    大家吃着烤肉聊着天,穷穷突然问王希咖:“我听我兄弟说你有个什么原子弹,很厉害,可以拿出来看看吗?”

    王希咖说拿不出来。

    穷穷鄙夷地说道:“哦,你的厉害拿不出来。那我带你看看我们的厉害。”说罢一吹口哨,突然跑来一群身披重甲的恐龙,着这恐龙坦克一样的外型,明白这是甲龙,这东西的确是厉害。

    在这块土地上,有数不清的猛犸象,数不清的迅猛龙,数不清的甲龙。如果它们都能听指挥,那单凭这些动物,就能打赢一场原始人之间的战争,甚至有可能征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