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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爬宠(上)
池骏手忙脚乱的处理起袖口上的鹦鹉粪便,丁大东在旁边幸灾乐祸的嘲笑他,完全忘了自己刚上手养鹦鹉时,被机器猫和圣诞树骑在脖子上拉屎的样子——那可比现在狼狈多了。
旁边另外一个带鹦鹉来看诊的主人热心递过来几张纸巾,池骏赶忙把自己收拾干净,生怕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被两枚鸟炸弹摧毁了。
好在他动作快,很快就把两只鹦鹉的屁屁都擦的香喷喷。当何心远和蛇主人抱着蔫蔫的黄金蟒从楼下的造影室里出来时,池骏还很自然的和他打了声招呼。
“这么快就把片子洗好了?”
“嗯,就只照了肚子有异物的那一块。”何心远一手费力的把蛇尾巴缠在自己的腰上,一手挥了挥还带着水的两张x光片。
何心远生活中是个慢性子,唯有工作的时候手脚麻利。他和蛇主人一起把黄金蟒送进了任医生的诊室,因为两手都被占着,所以没顾得上关门,门外好奇的宠物主人们都情不自禁的竖起了耳朵,想要知道这条漂亮的大蛇是生了什么怪病。
任真从何心远手里接过片子夹在了灯台上,仔细端详着蛇腹部诡异的凸起。正常来讲,蛇的线条应该呈纤长的流线型,如果有莫名鼓起,就要考虑怀孕产蛋、病变、误食三个可能性。这条黄金蟒虽然是母蛇,但从未□□过,故而产蛋的可能性已经排除了。任真在触诊后发现蛇腹圆鼓似有胀气,但胀气下似有一层实物,刚开始他以为是肿瘤病变,结果等片子洗出来后才发现了真相。
“先生你看这里,蛇肚子中的这个阴影里有不少多余的骨头,蛇骨中并没有类似的骨架,所以这些骨头应该是被蛇吞食的某种小动物。蛇无法消化,导致胃部胀气积食,才会有现在的病况发生。”
“无法消化?”蛇主人一脸狐疑,“医生,手腕粗的蛇都能吞吃麻雀,我这黄金蟒直径都快有小姑娘的腰粗了,平常喂食每天半只整鸡,也不见它有什么难受的,这到底什么动物啊,这么邪门?”
任真点了点x光片上深藏在阴影之中的一个金属反光物:“和动物的种类无关,看这里,这应该是个金属物品,不知怎么回事出现在这个小动物身上,在被蛇吞食后,这个金属物品无法被胃酸溶解。”
“什么鬼玩意啊,身上还带金属。”蛇主人抱怨道。
这话还真问倒了任真,黄金蟒肚子里的小动物已经被消化了一半,余下的骨头都零碎的被腐化的肉包裹着,实在看不出来原型是什么。而且那金属也很奇怪,从侧面看上去像个是扁片,从底部看上去却是个很薄的圆环。
还是何心远接过了话:“我想应该是鸟,”他解释,“您之前说过您家住在那边的塔楼里,一般小动物很少爬那么高,如果是老鼠的话体型也不像,所以应该是鸟类,看体型很有可能是走失的家养宠物鸟,比如大型的鹦鹉。金属物估计是脚环一类的。”
何心远这个猜想,其实是看到门外带着两只鹦鹉的池骏才想起来的。他一直都很聪明,只是受困于记忆力的大幅下降,很多时候都无法展现自己的能力。
不过他哪里想到,他一说黄金蟒吞食的是一只走丢的宠物鸟,走廊上的鸟主人都抱紧了自家的宝贝,就连身为半路奶爸的池骏都抖了三抖,恨不得把淘气的傻鹦鹉揣进袖子里,生怕那只胃口大开的巨蟒把机器猫和圣诞树当成了开胃菜。
何心远开口后,任真盯着x光片赞同的点了点头:“没错,确实是鸟,这里这个骨结构变形很严重,但确实是鸟的胸骨和翅膀。”他沉吟,“脚环很有可能划破了蛇的肠道,所以才会胀气越来越大。我建议是动手术取出这个无法消化的东西,再修补受伤的肠道。”
“那现在就只能动手术了?”蛇主人皱着眉头,手下意识的抚摸搭在自己肩膀上的蛇头,“动手术要多少钱?”
任真在电脑系统里勾选了几个主要手术项目,然后把屏幕扭转给蛇主人看。
走廊里的众人根本看不到屏幕上的小字,却见蛇主人突然站起了身,连椅子碰掉了都没注意,他愤怒的嚷嚷:“你们这是黑店啊!我割个阑尾才花了几百块钱,你们给蛇取个小玩意就要这么多?”
何心远每日里不知能见到多少这种人,把动物带来看病时满脸怀疑,生怕医生狮子大开口,等账单列出来那就更不得了了,立即暴跳如雷,觉得医院是割肉喝血的黑店,“不过是在畜生肚子上开一刀,怎么能要这么多钱”!还有人前一天答应的很爽快,说回去和家人商量、和朋友借钱,第二天天不亮就把病怏怏的动物扔门口了。
何心远偷偷看了任真一眼,果不其然,任真脸上充满了疲惫与无奈。认真医院是任真一手创建的私立动物医院,他医术好,每日来看病的动物络绎不绝,可诊疗收入依旧无法与高昂租金、人员支出等等持平,若不是任真家境极好,恐怕他早就破产了。
有时候何心远甚至会庆幸,自己就像电脑回收站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清空几天前的记忆,借此把那些惹人不快的记忆粉碎。而任师兄并没有这个“功能”,身为医院主心骨的他,不论遇到多少不可理喻的主人,依旧要用爱心来迎接下一只生病的小动物。
蛇主人抱着肚子大如皮球的黄金蟒怒气冲冲的离开了,若不是何心远强拉着他让他交x光片钱,他甚至连这笔费用都想赖掉。池骏和丁大东当然第一时间站出来帮何心远,他们一个负责护住何心远不让他在拉扯中吃亏,一个负责开嘲讽,配合相当默契。
待赶走了那个抠门的蛇主人后,何心远向他们道谢,甚至还主动拿这事打趣:“上次我被顾客欺负就是你们帮我,这次还是你们帮我,不会以后每次我碰到这种不讲理的客人,都会被你们搭救吧?”
池骏很惊喜:“那次都过去将近一个月了,你还记得?”
何心远大方的否认:“那倒不是。只是因为我的病,所以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早上如果在家吃早饭的话,都会拿出来随便翻一篇,边吃边看,就像看故事书一样,还挺有意思的。今天刚好看到了那天的事情。”
他趁丁大东不注意,小声说:“其实……其实我的日记本每本最前面几页都是列的重点摘要,会在这几页记录特别重要的大事或者特别需要记住的人。”他看着池骏,长长的睫毛扇动,清澈的双眼里是满满的认真,“……我把你写在了上面。”
“……”池骏脑中一片空白,他足足呆滞了十几秒,感觉胸腔中那个跳动的器官快要刹不住闸的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在他们还是学生时就是这样,何心远总是无意识的做出一些诱惑的事情。在感情上很迟钝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句表达“友情”的话语,会让池骏的大脑里噼里啪啦的放起烟花。
“其实我也打算有记笔记的习惯呢!”池骏脱口而出,“不过我那是工作记录,每天都会写,还会有些广告创意草稿之类的,你要是想换一本‘故事书’来看的话,要不要看看我的?”
何心远听后一愣,开玩笑的问:“池骏,你不会是想和我交换日记吧?咱们是小学生吗?”
池骏刚想解释,何心远摇了摇头:“谢谢你想给我一个机会了解你。但日记毕竟是很私密的东西,尤其是成年人的日记,我甚至不会让悠悠看……希望你能理解。”
池骏这才发觉自己太急功近利了。即使是家人都要注意保护,如果有哪个做家长的偷翻了孩子的日记,孩子都要气的大吵大闹一番,而他和何心远只是久别重逢的朋友,更没有立场交换日记
“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不过一想到何心远在病后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池骏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大学生谈恋爱能去的地方不多,曾经的池骏没想着在何心远身上多花钱,所以他们几次约会,不是电影院就是公园。去了几次之后,何心远主动提及“不如一起去图书馆自习吧”,从那之后他们的时间几乎日日都消磨在那里。正是因为一起自习过,所以池骏才比其他人更清楚,何心远的记忆力有多么好。
厚厚的好几册动物解剖学,何心远突击一星期,就能轻松的背下大概。那些复杂的医学名词和病理症状,他多翻两遍就能记住,甚至连某个病症出现在教科书上的哪一页他都能说个不离十。依托于绝佳的记忆力,再加上何心远很擅长举一反三,所以他卷面答题几乎不会扣分。每逢周末都要在实验室里刻苦练习,所以他的实践课分数也不低。
一想到曾经过目不忘的何心远,忽然之间要依靠文字来记录一切,池骏只觉得心疼难忍,万分希望自己能在那时陪在何心远身边,同他一起走过那段灰暗。
越想越是好奇,池骏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在他离开之后,何心远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