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争宠(上)

莫里_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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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争宠(上)

    这个回答不出何心远的所料。

    他生病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他每天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事无巨细的把一天的经历记录下来,他还买了彩色铅笔,遇到可爱的动物还会在旁边描绘出它们的样子。

    他写的勤快,每半年就能写满一个硬皮横格本,到现在已经积攒了八本了。每本日记的最前面几页,是他做的“目录”、“提纲”、“摘要”,把这半年最需要记住的人和事写在最面前,时不时就要翻看默背,记得滚瓜烂熟。

    何心远不爱社交,病后和曾经的同学断了联系,几年下来,需要他牢记在心的联系人数量不超过十个,而在这些人之中,并没有池骏的名字。

    所以何心远推断,池骏如果认识他,又知道他一心想做兽医的梦想,那只能是在大学期间认识的了。

    他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家乡,和赵悠悠彼此相伴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从没想过还能遇到曾经的故友。

    “你说咱们以前是好朋友,那你有什么可以证明的东西吗?”

    “有有有。我拿了咱们以前的照片。”池骏昨晚翻箱倒柜找到了以前的相册,他们以前的合影不算多,他找来找去只找到十几张。

    不过光是这些就够了,照片里,他们有时头碰头做实验,有时漫步在学校的林荫路上谈天说地,有时在图书馆里刻苦学习……

    拍下这些照片的人是池骏以前的舍友,他买了相机本身是为了给女朋友拍照,不过却被女朋友责怪拍的脸大腰粗,无奈只能先拿同学练手。这些照片洗出来之后都被池骏小心的夹在了相册里,随着他一同出国,搬家,工作,创业。

    何心远从他手里接过这些相片,带着三分好奇三分怀念翻看着。照片里确确实实是他的母校,他在那里度过四年本科两年研究生的学习生涯,之后又耽误了两年为了迟迟发不下来的学位证书频繁奔走,背景里的古木、教学楼、操场、实验室,他全都有印象,然而画面中那个与他并肩而立的大男孩,他却记不得了。

    他从相片里抬起头,看着面前的池骏。与照片相比,他成熟了很多,这种成熟并非是外貌上的,更多是气质的沉淀。

    有时候何心远也会嫉妒,为什么时光让别人年岁渐长,却让他一次又一次的遗忘。

    “谢谢。”何心远客气的道了谢,把照片还给了池骏。

    “你不留着吗?”池骏有些意外。

    何心远为他的提议心动了,如果面前人真是他以前的“好兄弟”,他完全没有必要客气,于是何心远翻了翻,选出了一张他们两人身穿白大褂、手拿手术刀站在实验室里的照片,小心的捧在了手中。

    他留恋的轻抚照片中那个拿着手术刀的自己,半晌才开口:“你也是学动物医学的?现在没在做这方面了吗?”他补充,“实在不好意思,我的病有点特殊,记忆遗忘的非常快,我现在连同寝室的舍友叫什么名、长什么样都很模糊了。”

    池骏理解的点了点头:“没关系,我理解。我和你不是一个专业的,我学广告的,比你大一级。当然,我没你那么聪明,不像你从小就跳级,所以比你大四。岁。”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后面那句话完全是画蛇添足,原本那么聪明的何心远突然之间失去了引以为豪的头脑,现在再听到自己夸奖以前的他,肯定心里会难受。

    好在何心远只是认真的倾听着,像是在用心听一个陌生的故事。这样子让池骏有些心酸。

    池骏继续讲:“当时你们专业开了一堂选修课,课名我也记不清了,总之是讲家庭常见宠物的知识。很多人感兴趣都报了,原以为上课能见到很多可爱的小猫小狗,哪想到一上来就讲病例,ppt上全都是血粼粼的动物病灶,很多人受不了就退选了。”池骏故意打了个寒颤,“我是唯一坚持下来的外系学生,教授照顾我,就把我和你分成了同一组。”

    他指了指照片一角的小白鼠笼:“毕竟是选修课,真上手的只有一节,而且还是解剖小白鼠,我特地管舍友借了相机,拍下了这张照片。”

    随着池骏的讲述,何心远的脑海中也渐渐生成一副画面,虽然这幅画面过不久就会消失,但他仍然为画面里的场景笑弯了眼。

    “谢谢你告诉我这么多。”他小心的掏出钱包,把照片夹在了里面。可惜照片很大,夹进去后还露出了上半部分,照片里的两个人笑的开怀,正是青春年少最好的时光。

    何心远说:“因为一次意外,我的记忆力受损严重,很多事情转瞬即忘,经常是吃没吃过饭刷没刷过牙都不记得。但是自从你第一次带鹦鹉来看病之后,我发现你的长相在我的记忆中一直没有模糊,现在就解释的通了。……不过第一次相遇时,你怎么没和我相认呢?”

    池骏心想,我那时怕你还在恨我,当然不敢死乞白赖缠着你啊!

    “那个……刚开始我怕认错人了,毕竟好多年没见了不是嘛。后来我看你对我也挺冷淡的,还以为你因为我出国留学没告诉你的事情生闷气呢。”

    这个理由虽然有些牵强,不过何心远在这方面有些迷糊,池骏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能和曾经的“故友”再次相遇,何心远十分开心。他决定要把这个老朋友的事情写在日记的第一页提要上,防止自己再次忘记。

    不过现在时间不早,赵悠悠一会儿还要上班,而何心远做了一晚上手术已经很累了,池骏不忍心再耽误他,叮嘱他赶快回家休息。

    “谢谢你的早餐。”何心远晃了晃手里的袋子,“这够我吃好几顿的了。”

    池骏忙献殷勤:“咱可是好兄弟,你想吃什么直说。别说早餐了,夜宵我也送。”

    何心远没当真,就算是好朋友,也不能总是指使人家忙前忙后。

    他们二人肩并肩往回走,池骏几次想开口问问何心远究竟是什么时候患病的、又是因为什么意外患的病,但他担心这事是对方的心结,冒然问出会刺激对方,只能盼望等他们渐渐熟悉了,再找机会询问。

    至于现在……能像大学时一样安静的并肩前行,已经让他很知足了。

    赵悠悠在原地很不耐烦的等待着,他双眼盯着从远处一边说笑一边往回走的两人,恨不得自己有超级能力,可以从眼睛里发出镭射光波,电死那个讨好哥哥的人。

    那个叫池骏的男人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以为养只鸟就能和哥哥攀关系了?还时不时骑个破摩托车出来炫耀——虽然那辆摩托车看着是很酷很贵很帅气啦——他可不相信他只是单纯的想和哥哥做朋友!

    偏偏事情不如他意,何心远领着池骏走到他面前,笑得十分开心:“悠悠,原来池骏是我大学时的师兄,你说巧不巧?”

    赵悠悠用行动代替了回答,他一边皱着眉头瞪着池骏,一边从怀里的早餐袋里摸出最后一个汉堡包,张开血盆大口,啊呜一声狠狠的咬掉了半个。

    池骏:“……就这么一会儿,你把这一袋都吃完了?”他可把七八种早餐套餐每样买了一份,本来想着他们兄弟俩吃不完可以给同事分分,谁想几分钟的功夫,都进赵悠悠肚子里了。

    相比之下,他家心远的饭量小太多,吃个煎饼就喊撑,要不然没赵悠悠长得高呢。

    赵悠悠挑眉:“你嫌我吃的多,不如说你怎么买这么少。”他把包装袋团成一团,随手往后一抛,准确落入了身后的垃圾箱里,让它与其他印着麦当当logo的包装们作伴。

    他问何心远:“哥,你确定他是你师兄?前几天电视上刚介绍一种骗术,说有些脏心眼的骗子,伪装成老战友老同学去骗那些空巢老人,把人家的退休金都卷走了。”

    何心远只当弟弟是担心自己,他被弟弟的形容弄得哭笑不得:“瞧你说的,我哪儿像空巢老人了?”

    赵悠悠点点头,意有所指的说:“也对,哥你被窝里可有我呢。”

    “……”池骏怎么觉得自己牙根发紧呢。“心远,我刚还想问你呢,你这个弟弟是哪里蹦出来的?大学的时候,我可从没听你说过还有个双胞胎弟弟。”

    何心远哪里看出他们俩人居然暗地里犟上了,还认真的解释:“因为我大学的时候也不知道我有个双胞胎弟弟啊。”

    ……真是说了和没说一样。

    不过池骏从他的话里得知,何心远和他这个自幼失散的弟弟应该是大学毕业后才认识的,所以当初他们谈恋爱时,何心远自称是独生子并非是骗他。

    不过世界上所有的弟弟都这么恋兄吗?

    忽然,何心远“哎呀”一声,伸出手指向着赵悠悠的嘴角抹去,嘴里念叨着:“你看看你,吃个汉堡吃的满嘴都是。”手拿下来时,指尖上沾上了一点鲜红色的番茄酱。

    赵悠悠在池骏面前丢了人,感觉平白失了一分。他赶忙掏出纸巾让何心远擦手,那仔细劲儿,好像哥哥失忆到连怎么用纸巾都忘了。

    就在池骏眼红至极,恨不得自己也怒啃三个汉堡弄上满脸沙拉酱之际,何心远又向他伸出了手。

    池骏心跳加速,从没觉得有求必应的老天这么可爱过。

    可惜何心远的目标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肩膀。

    何心远在身旁两人的注视下,伸手轻轻在池骏肩上一抹,再收回手时,中指上沾上了一些白中透灰的稠液。

    池骏莫名其妙,不知自己身上何时沾上了这种东西……等等,这玩意看着好眼熟!

    他来不及阻止,就见何心远拇指一捻,把白液捻开,送到鼻尖轻轻闻了闻,接着胸有成竹的点了点头。

    “池骏,你家的鹦鹉粪液酸臭,可能是肠道问题,你回去记得喂点乳酸菌。”

    池骏:“……”妈的丢死人了。

    赵悠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