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番外:前世

熔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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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很漫长而燥热的夏天。

    已经到了八月末,天气丝毫没有降温的意思,这天气闷热得简直想让人打人。

    特别是在他忙完了一天的工作之后。

    散了会,有人提议去明月庭聚一聚——顾征知道聚一聚的意思,并没有提起任何兴致,反而是齐肃主动挥开了底下凑趣的那帮人:“去去去,天天出去浪,小心我改天告诉你太太。”

    齐肃待人一向温和亲切,虽然位高权重,但接触起来也永远让人如沐春风,那人陪着笑:“齐总这话说的,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啊。”

    他在一旁默默地听他们说了半天,终于等到人都散了,齐肃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走走走,哥哥带你去个好地方。”

    齐肃比他大了将近十岁,又是嫡系的学长,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能对他指教一二,他脱下西装外套,跟齐肃一起出门走了过去。

    “……所以,这就是你说的好地方?”顾征面容有些扭曲,坐在大排档的塑料凳子上,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男人。

    齐肃不以为意地喝了一口啤酒:“你没来过这种地方吧?啧,有钱人家的少爷就是不一样,这儿的烧烤可是一绝,我小时候最爱吃这儿的烤羊肉串,你尝尝。”

    羊肉串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油光,金黄的颜色,看上去很诱人,不过这儿的卫生状况……实在是堪忧。他不想拂了齐肃的面子,接过来咬了一口,竟然出人意料的美味。

    “怎么样,我就说吧。”齐肃笑了笑,“说实话,有时候五星级酒店大厨做的,在我眼里,也比不上这家——我就是在这一片长大的,这家店也算老字号了。”

    他把那串羊肉串吃了,问他:“你怎么不把老板请回你们家当大厨?”

    齐肃摆摆手:“那不一样,请回家我也不能天天吃烧烤啊。对了,这儿推出了一样新品,馄饨做得很不错,你一定得尝尝。”

    顾征觉得匪夷所思:“……烧烤摊子还卖馄饨?”

    “原先是不卖的,后来来了一个馄饨小妹,还挺漂亮的,主要是馄饨做得好,现在来的好多新客人都是来尝这儿的馄饨的。”

    顾征又吃了一串羊肉串,点了点头:“那就尝尝吧。”

    齐肃转身:“再来两碗馄饨!”

    “哎!”那边清脆地应了一声,从顾征的视线看过去,影影绰绰地能看到一个苗条的身影穿着围裙,在围着大锅忙活,馄饨是早就包好的现成的,只用丢在锅里煮一下就好,不一会儿那个卖馄饨的小妹就端过来了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上边漂浮着鲜红翠绿的辣椒和葱花,底下是紫菜和馄饨,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您二位的馄饨。”

    这声音很好听,顾征不由得抬起头来看了馄饨小妹一眼——只一眼。

    那是个相当年轻的小姑娘,大概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按理说十八无丑妇,怎么样都应该不算丑,这人却偏偏似乎把自己往丑里打扮——其实也不是,应该只是不会打扮。

    天气比较热,她下边穿了一件薄荷色的短裙,上身是件白色的上衣,这都还好,关键是她脚下又穿了一双白色的凉鞋,不知道跟着哪部电视剧学着穿了一双没过膝盖的长筒黑袜子,还带着花边,她的一双腿本来也算纤细,穿上之后显得粗壮了几分,有些惨不忍睹的意味,顾征简直不忍心再抬头看了。

    可偏偏这奇异的打扮有种魔力似的勾着他抬起头来向上看去,她扎着跟马尾辫,系着跟嫩黄色的头绳,还扎了个蝴蝶结,脸上——

    可能是刚学会化妆的缘故,她的妆也花的惨不忍睹,一天的劳累使得她眼角的眼影已经晕成了烟熏妆,但是隐藏在底下的一双眼睛,还算透亮。她自己还不知道,在放下馄饨后注意到了顾征的目光,还好脾气地对他笑了一下:“您慢用。”

    这一笑让他注意到了她的嘴唇,也涂着亮晶晶的粉色唇彩,看起来很劣质,颜色也不好看,只是她皮肤很白,涂着这么粉的颜色倒也还好。

    随着她的靠近,他又闻到了她身上刺鼻的劣质香水的味道,带着浓烈得几乎熏人的花香,混合着她身上的油烟气息,他不由得屏住了呼吸。

    这气息是很陌生的,他所认识的女性,一律都是很优雅妥帖的黑白灰三色,行动间有幽微的香水气息,多半是哉或者一千零一夜,从来不会有人跟这个姑娘一样,不要钱地往身上喷。

    顾征不忍心再看她,她身上的每一处都是错误,他能从她身上看出一个极力想使自己变得更漂亮却反而弄巧成拙的影子,她不用开口,从她这一身打扮上就暴露了她的愚蠢和浅薄。

    他低下头,吃了一口馄饨,确实很不错,鲜香可口,用的料分量也很足,他再抬头看了一圈四周,果然很多人是专门来吃馄饨的,馄饨小妹忙得不可开交,但脸上仍然挂着笑意迎来送往,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气息。

    他对齐肃笑了笑:“馄饨确实不错。”

    “可不是,这小姑娘是刚来打工的,她来了之后才开始买馄饨,生意比以前好了不少。”

    他的目光落在馄饨小妹的身上,说:“这姑娘打扮得真喜庆。”

    齐肃也不禁抬头看了馄饨小妹一眼,忍不住笑了:“小姑娘年轻,不会打扮也是有的,你细看她五官其实挺不错,就是妆太浓了,自己瞎画的。”

    当然他们是陌生人,这样的话不会对她说,本地人多半不会在这里打工,她举目无亲地在这个城市里漂泊,大概也永远不会有人这么跟她说,这样打扮不好看,你很漂亮,应该珍惜自己。这样很奇怪。

    他吃完了一碗馄饨,觉得有些热,齐肃又跟他说了一大堆已婚男人的人生经验和爱情观,他没结过婚,齐肃结过两次婚,听起来是比他有发言权一些。不过想想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临走前他又看了一眼那个卖馄饨的,这会儿她闲了下来,站在一桌客人旁边,似乎是比较熟悉,嘻嘻哈哈地和一帮小青年开玩笑,毫无形象气质可言。

    真是太奇怪了,在他眼里她的一举一动都不堪入目,却又让他忍不住总想看了又看。

    回家后很快就睡了,因为明天依然有大量的工作等着他,他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心想。

    她应该是很漂亮的吧。

    也不知道她的脸本来是什么样子。

    后来工作逐渐忙了起来,他就又把这碗馄饨抛到了脑后,没有再分出心思去想这件事,等到再次休息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后了,是他偶然在车上坐着,路过那那家大排档,现在已经是冬天了,因为这家店挪到了室内,但招牌还没换,顾征一眼认了出来,接着拔出萝卜带出泥似的,想起了半年前那个卖馄饨的少女。

    她还在吗?

    在顾征思索完这个问题前,他已经先喊住了司机:“停车。”

    司机停了车,他像是要掩饰什么似的又解释了一句:“我下去吃点东西,你先开车回去吧。”

    司机很是训练有素,并没有问他为什么刚从酒店里出来又要吃东西,一句话没说地把车开走了,他下了车,比起车内的温暖如春,车外真是寒风凛冽,他一下了车就觉出了后悔,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又中了什么邪,难道真的是馄饨太好吃了吗?

    短短几步路,他在心里又把齐肃拎出来骂了一遍,终于想出了不对,他隐约记得齐肃的第一个老婆是跟别人跑了,第二个老婆也不明不白地死了,两次婚姻是大写的失败,他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要听他的。

    他进了店,店里的生意还是很好,他要了一碗馄饨,只不过并没有看到当初那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少女,心下有一种无法说出口的失望,慢慢吞吞地吃完了一碗馄饨,味道似乎也不太对,结账时他像是很不经意似的问老板:“夏天的时候在这儿卖馄饨的小姑娘呢?不在这儿干了吗?”

    老板摆摆手,有些无奈:“别提了,勤快是挺勤快的,就是脑子不好使,非要跑去参加什么比赛,说是要当明星,现在也不知道混出个什么名堂没有,唉,我这儿正缺人呢……”

    他接过老板找的钱,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感想,一个卖馄饨的打工妹跑去当明星?听起来真是异想天开到了愚蠢的地步。

    他笑了笑,决定把这件事再次抛到脑后,因为无论如何这件事想一想也太奇怪了,他为什么要去记挂一个根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的打工妹?

    然而偏偏天不遂人愿,这一晚的梦里,他居然好死不死地梦到了她?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向来工作严谨认真,今天出乎意料地睡到了上午十点,他想到了昨晚那个梦,目光空空地望着天花板,认为自己该找个女朋友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中了邪。

    后来他果然如愿以偿地很快找到了女朋友,二十九岁的画家,虽然具体画的什么他也不是很懂,他只知道她身材高挑,温柔亲切,大方美丽,黑色的卷发总是松松地绾着,低头笑起来的样子动人极了,双硕士,高知家庭出身的高学历,做饭做得非常好吃,性格也很好,说起话来让人如沐春风,这个姑娘的追求者很多,然而他还是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地拿下了,一如既往。

    他的资产能让他在所有人中脱颖而出,三十多岁,称得上是英俊,谈吐举止也含蓄内敛,第一次见面知道送人蒂凡尼手链,他虽然是富商,却不是通常人们印象中大腹便便的暴发户,他的学历足以和她相称,虽然差了将近十岁,两个人站在一起倒是非常相配。

    搁在十年前他心目中标准的妻子就是这个模样,只是他当初过了结婚那个年龄,就再也不想结了。

    在送女友回家的路途中,车半途抛锚了,他也没有什么窘态,很自然地带着女友下车,站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司机的广播刚好放到今天的娱乐新闻:“hello大家好,我们是新出道的zoe组合……”

    接着是一个一个的自我介绍:“我是高月,也是组合的队长!”

    “我是……”

    他觉得很聒噪,让司机关了收音机,转头对女友说:“真抱歉,让你受累了。”

    女友很体贴地握住他的手:“不会啊,我还是要谢谢你送我回来。”

    女友是十二万分的好,他当然也是十二万分的体贴,工作再忙也会抽空陪她吃饭,任何一个纪念日都记得清清楚楚,珠宝香水手表乃至车子他都很大方,女友当然不是那种捞女,但几个月后也存了结婚的心思,他觉得很抱歉,因为实在是没有想过结婚,便提了分手。

    谁知道一向温柔亲切的女友顿时变了脸,撒泼起来简直是另一个人,他说送她一套房子,女友说:“你以为我是那种傍大款的low货吗?收起你的臭钱!别来侮辱我!”

    他对女人一向包容而体贴,并不计较女友的失态,女友发了一夜的疯,第二天清醒过来,还是红着眼睛收下了那套房子。

    后来又过了些日子,他也没再有过女友,因为上一个除去临分手的时候画风崩了一点之外,其余各方面都是很完美,他要是想哄的话,随时都可以把她哄回来,他只是觉得没什么意思。

    他偶尔也会再路过那家店,齐肃也会再去找他一起去吃路边的大排档,他欣然地接受了,偶尔也会想,那个卖馄饨的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她现在当上明星了吗?学会打扮和化妆了吗?

    虽然想找的话倒是很容易查到,但是就连吩咐对助理一句,他也不愿意去做。因为他实在找不到自己这么做的理由。

    再后来就是又一年了,那天是顾廷羽的生日——鬼知道他的生日是哪天,他当时托了人给他办户口,随口编了一个日子就报上了,那小子没心没肺,也浑不在意。

    他回家的时候发现顾廷羽在家里开了生日party,聚了一堆年轻漂亮的红男绿女,把整栋房子都弄得乌烟瘴气,他心里倒没觉得烦,只是觉得这孩子实在是上不了台面,过个生日都不会办得体面一点。

    派对的男主角此刻约了一帮跟他同样属性的纨绔子弟出门飙车去了,留下的还有一大帮人,蹦蹦跳跳的也还是很嗨,这帮年轻人多半是顾廷羽从艺校找来的漂亮蠢货,不认得顾征,因此也没人知道他是谁,他去拿了一杯酒喝,却看到角落里坐了一个女孩,穿着银光闪闪的亮片短裙和吊带上衣,很是性感的样子,只是据他目测,身材也称不上什么神乎其迹。

    在所有人都在嗨的情况下,那女孩却坐在角落的沙发上闷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像是在哭泣,他虽然不认得她,但也觉得她挺可怜的,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还没有所举动,另一帮人就走了过来,为首的是个高挑火辣的女生,一双长腿简直能去维密走秀,她站到了那个哭泣的女生面前,毫不留情地揪住了她的头发,把她从沙发上拎了起来,语气也可读的冰冷:“我说,你也该有点自知之明吧?”

    “不要仗着自己年轻一点就兴风作浪的,顾少的女朋友可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月的,你占了这么久的位置,也该懂事了吧?”

    被人挡住,他看不清里边发生了什么,只是能听到那个女生尖刻的声音:“装什么装啊!刚刚顾少带你要出去还推三阻四的,顾少在人前给你没脸那是抬举你,现在又跑这儿哭,装什么小白莲啊!你也不看看自己的德性!一个十八线小歌星,没有顾少你演得上戏吗?”

    “实话告诉你,我跟顾少青梅竹马,一起在国外长大,他也就是在外边玩玩,你识相的话趁早滚蛋!”

    顾征在不远处听了这话觉得很好笑,因为他从未见识过这种明目张胆的争风吃醋现场,听起来一个明明是正牌女友,却被欺负得毫无还击之力,另一个似乎还没上位,却已经已大房自居了。

    “我没有……他喜欢我的!是他说他喜欢我的!”

    他顿了一下,然后认出了这个声音。

    人群里传来了清脆的耳光声。

    他放下杯子,站起来,走了过去,然后看清楚了风暴中心那个人,这一回她依然画着庸俗又浓烈的妆,而且因为泪水和耳光更加地狼狈而不堪入目,她身上的衣服也终于换成了牌子货,手腕上还带了一个晶光灿烂的水晶手链,只是款式依然土气而性感,依然拿不上台面。

    应该是她了。

    他走过去,牵住她的手腕,并不理会围住她的那些男男女女:“跟我走。”

    为首那个女生立刻不干了:“你谁啊!凭什么带她走!多管什么闲事?想英雄救美啊你!”

    他回头很平静地看了那个女生一眼,态度也称不上冷漠,甚至算得上礼貌:“这位小姐,我作为顾廷羽的父亲,怎么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有了你这么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了呢?”

    那个女生的脸色立刻变得非常精彩,他并没有搭理那帮子人,径直带着她走出了屋门。

    他在庭院里的一处水池边停下,那个被他伸手解救出来的可怜虫还是一直在低头哭泣,似乎全然不知道周遭的一切。

    他看的心烦意乱,立刻呵斥了她:“别哭了,烦不烦!”

    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有些惊诧了,因为他虽然平常行事作风心狠手辣,但从不会用这种语气和一位陌生女士说话。

    她果真立刻吓得不敢再哭了,抬起头来,露出一张不忍直视的面孔,小丑似的,涂得乱七八糟。

    他心里的鄙夷又多了几分,然而却混合着一种奇妙的愉悦,他忍不住对她看了又看,确认了她就是那个卖馄饨的——虽然比起卖馄饨的时候她已经算混得不错,然而落在他的眼里,依然是上不得台面。

    “你是顾廷羽的女朋友?”

    她点了点头,跃跃欲试的,忍不住又想哭。

    顾征知道顾廷羽的女朋友换得一向很快,而且口味很杂,却不知道他连这种卖馄饨的都看得上。

    他在心里连同顾廷羽一起鄙夷了一番,却忍不住想再和她说几句话,心里痒痒的,像被一根羽毛轻轻拂过似的。

    这时她却开了口:“你是……谁啊?”

    没礼貌,没眼色,没记性。他在心里对她做出了评价,刚刚在大厅里他不是已经自报家门说过了吗?她什么都没听到?

    不过这样也好,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我是他朋友,他托我留下来照顾你。”

    说完这个谎之后他莫名地觉得有些心虚,忍不住点了一根烟,换了一个姿势,靠在柱子上看着她。

    她呆头呆脑的,估计脑子也不是很灵光,像一只木讷的大鹅,点了点头,没有对他拙劣的谎言提出任何质疑,只是忍不住又红了眼眶。

    他终于看不下去了,找出自己随身带的手帕,旁边有水池,他沾水沾湿了手帕,走过去,抬起她的下巴,由于两只手都占住了,他只能叼着烟,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别哭了,态度也十分恶劣。

    她真是蠢得没救了,任由他摆布着。

    就这样,他用一方手帕,仔仔细细却又态度粗暴地擦干净了她脸上的浓妆,像是变魔术似的,露出了底下的一张面孔。

    这时的月光刚好落在了这里,他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仿佛今晚的一切都是为了印证他之前在一个炎热的夏夜里的某个猜想。

    她果然很漂亮。

    除去她哭红的双眼和脸上的巴掌印之外,他仍然能看出她的五官线条非常精致,骨骼走向也很流畅,虽然脸颊上还有些婴儿肥,但却只让她显得娇俏可爱,一双眼睛在黑夜里也依然大而明亮,如果笑起来的话一定顾盼生辉。

    在印证完这个猜想之后,他松开了手,因为烟灰快落下来了。

    仿佛是为了掩饰什么,他干笑了一声,对她做出了评价:“真丑,他怎么看上你的?”

    她没有生气或者张牙舞爪地愤怒,也不再哭了,只是很颓然地低下头去,哦了一声,并不对此有所反驳。

    他忽然觉得这个夏天再次热了起来,简直一刻都无法在室外待下去了,他迫切地需要清醒一下,他松开了一颗扣子,在临走之前终于忍不住问了:“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她很惶恐地抬起头,在黑暗里背着光,她看不清他的脸,但仍然能从黑暗中感知到莫名的压力,她实在是不明白这个“到底”究竟从何而来,但还是小声回答了。

    “……我叫纪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