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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你刚刚跟谭静说了啥,怎么你一走,她就板起一张俏脸,好像谁欠了她钱似的?”
谭静不仅人长得漂亮,学习成绩更是出类拔萃,在滨江一中可是当之无愧的校花,她的一举一动,自然倍受男生们关注。经过小黄/文的熏陶,思想龌龊的胖子自然不能免俗。
高志一本正经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还能说啥,无非就是谈请说爱!”
胖子“呸”了一声,嗤之以鼻道:“我说老高,你不吹牛会死啊。就你长得其貌不扬,成绩差得一塌糊涂,谭静会跟你谈情说爱,你怎么不说她邀请你去她家帮你复习功课呢。”
高志瞥了谭静一眼,见她兀自咬牙切齿的盯着课桌,右手握着铅笔来回在上面涂画,忍不住心中一乐,向胖子道:“她还真这么说来着,只不过我考虑到孤男寡女,若是独处一室影响未免不好,所以没同意!”
若只是单纯为了拿下谭静,高志绝不会使出这种近乎耍无奈的方式,他拥有超出这个时代的一切知识,若想做出一两件博得谭静青睐的事情到也十分容易,何必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去胁迫一个女孩呢。
重生一次,高志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不过当务之急,用功读书、争取考上一所好大学才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目标,既是弥补心中的遗憾,也是回报父母的一场养育之恩。
至于赚钱,高志不是没想过这个问题,凭借先知先觉,不管是进入房地产还是一头扎进互联网行业,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定能赚个盆满钵满。但他现在的身份还是学生,若是太过惊世骇俗总归不好,况且做生意是需要本钱的,大量本钱,互联网更是一个无底洞,而且前期是看不到任何收益的。
以他现在身上只揣着不到一百元的本钱去干这些大事无疑是痴人说梦,还是慢慢来,找机会挣上第一桶金,然后再慢慢打造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在高志看来,若想金榜题名,就离不开谭静的帮助,相当初,她只是帮助自己复习了一个月的功课,自己高考就能超出所有人意料之外,以471分的成绩超出三本线11分,妥妥被录取了。更何况现在脑海里装着的可是大学时代的知识,虽说在社会上打拼多年,专业知识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但英语的基础还在,有着过四级的经历,只要花费一番心思,150分的卷面考个140分问题不大。只要英语能拿140分,加上有谭静帮忙复习功课,一本不敢说,上个好点的二本自己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胖子闻言,一脸狐疑之色,盯着高志的眼睛瞧了一会,试图从中找出他说慌的证据。可很快,胖子就失望了,高志的眼睛很深邃,透着一股不同常人的睿智光芒,而且他眼中隐隐流露出一丝历尽沧桑的意味,这让胖子很是不解,以至于忘记了继续追问谭静的事情。
“叮铃铃……”
课间时间总是那么短暂,再次响起的铃声让吵吵闹闹的教室逐渐静了下来。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英语老师何英腋下夹着书本进来。三十多岁还没嫁人的她正处于女人的更年期,和所有更年期的女人一样,脾气非常大,逮到学生犯错就喜欢借题发挥,甭管你是好生还是差生,在她那里一视同仁,论起骂人的本事,跟老王可谓是棋逢对手。
据同学们私下传闻,说何英跟老王有一腿,老王经常背着他老婆带她出去逛街、去……
这谣言,以高志的人生阅历去判断,自然是真的。记忆中,何英不止一次在课堂上骂哭女生,而且成绩都还不错的女生,其中有一个还是各科成绩十分优秀的,这个女生事后要去校长那告她,被老王及时劝住了。像这种事情在高三那年发生过至少三次,若两人之间没奸情,老王凭啥这么帮她。
“高志,听说你在上堂课上出了不少风头?”何英板着一张臭脸,目光看向高志,心头的怒火在蠢蠢欲动。
“老师说笑了,我哪有什么风头可出。到是王老师,当着校长老人家的面说他趋炎附势,这种不畏强权,实话实说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哈哈哈!”
尽管瞧见英语老师的脸色气得煞白,但大家还是忍不住笑成了一片。尤其是胖子,笑得脸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眼睛都不见了。
“陈斌,有那么好笑吗?”何英将英语课本往讲台上重重一放,冷冷的往台下巡视了一圈,教室的笑声顿时小了许多,有几个心理素质极差的同学既无法控制笑意,又惧怕老师的威严,只得趴在桌上抽搐。
陈斌一张脸憋得通红,辛苦忍住笑意,起身道:“老师,不好笑,一点也不好笑。”话刚说完,想起刚才高志那番话,又笑出声来,“呵呵,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
“出去,等你笑够了再回来上课!”把陈斌赶出教室,何英将目光重新转向高志,冷声道:“高志,没想到你蛮会开玩笑的。把课本翻到110页,用英语将这篇文章读一遍,读不出来就下去围绕着操场跑二十圈!”
话音刚落,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看向高志;有对他抱有同情的,有事不关己的,更多的是等着看他笑话。一向冷若冰霜的谭静这会难得露出笑容,看向高志的眼神中带有些许幸灾乐祸,心里暗自道:“活该,谁叫你欺负本姑娘来着!”
她和高志同班三年,虽然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但好歹是同学关系,她又是语文课代表。所以,她对高志这个人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语文和“文综”还不错,但英语一向以犀利著称,每次模拟考试,几乎都在及格线上浮动,口语更是差得一塌糊涂。何老师让他朗读这篇长长的文章,摆明了是让他当众出丑。
女生的心眼一般都比较小,容易记仇。若是高志事先没得罪谭静,出于心地善良的缘故,她心里或许会同情高志的遭遇,但现有么,巴不得他出丑,好出上节课那口恶气。
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高志唇角扬起一丝笑意,站起来对照着课本,一口标准又不失流利的英语从他口中缓缓吐出:“a–friend–walks–in–when–the–rest–of–the–world–walks–out……”
全班所有人都傻眼了,平常跟高志关系比较好的同学,此刻看他就像看外星人一样。
谭静惊得张大了小嘴,她英语或许不是全班最优秀的,但口语方面绝对是公认第一,每次朗诵时,声音清新空灵,如清晨挥洒的甘露,听多了仿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爱上英语。高志的声音不如自己的好听,但朗读技巧绝对高于自己,那是一种沉重低沉不失激情的朗读,听着让人沉醉其中又激情十足,这种感觉,谭静只在电影中感受过。
何英本来憋足了劲,只要高志开口,到时骂得他体无完肤,然后让他去操场跑二十圈,替相好的出口恶气。可伴随着高志的朗读声,她脸色一点点的变了,这会无比难看,她不明白英语,尤其是口语其差无比的高志今天就像换了一个人。
一会儿功夫,高志就将整篇文章一字不落的给朗读完了,见讲台上的何英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他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上辈子,在大学时代的高志没少被英语老师摧残,时不时的朗诵演讲弄得他焦头烂额,为了应付这些,在口语方面没少下功夫。大二那年,为了追求邻校英语系的一名长腿美女,更是没日没夜的练习英语,若不是因为家庭的变故中途退学,用不了多久就能抱得美人归呢。
后来步入社会后,每每想起这事,高志心里头都十分遗憾,有时觉得命运真会捉弄人。
见同学们好奇的看向自己,何英愣了半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忙道:“大家为高志同学精彩的朗读鼓掌,想必他课后没少刻苦练习,这种勇于进步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的,但离高考只剩五十天,考试成绩才是第一位,若是将精力过于花费在口语方面上,难免有些本末倒置了。”
何英这番话有些言不由衷,但作为一名教师,学生有进步必需要去鼓励,哪怕心里再讨厌,表面工作还是得做到位的,若不然就授人口实了。何英叹了口气,心想只有再找机会帮相好的出气了。
话完,讲台下顿时掌声如雷,除了极少数不屑跟高志交往的人敷衍的鼓了几下掌,其他人的掌声毫不吝啬往高志热情送去。谭静鼓掌之余,在心里重新审视高志,若只是会耍嘴皮子,那她即便被逼答应帮高志复习,也不会倾尽全力,但现在不一样,也许她能拯救一个想要变好的差生。
高志一脸微笑,往同学们脸上逐一扫过。记忆中,高中三年,除了刚来学校报到自我介绍那会获得过这种热烈掌声,一直以来,都是在为他人鼓掌,仿佛认可这种东西跟自己毫无关系。
今天,今天!自己不可思议重生了,那改变就由今天算起,未来的世界无限精彩,自己要做一名参与者,而不是像上辈子那般,活在社会底层,没有一丁点儿光明和希望,为了区区几百块的工钱和别人大打出手,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却握着钱笑出眼泪的心酸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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