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偏要惹尘埃

张晓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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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青春期的男孩,哪怕青春无处安放,哪怕长的丑的人没有青春,也总会萌生一些对风花树影的强说之愁。

    以及对不可接近、不可企及女孩的躁动和幻想代入的痴念及情怀,实际上便是单相思罢了。

    在上一世那个没有尊严和存在感的高中校园时代,秦曜从没有对班上、同年级的女孩产生过任何想法。

    哪怕是对班上最美的女孩陶诗语。

    而至于同年级最美的校花——秦曜这一世才真正感受到其清冷艳绝的伍玥,秦曜在前一世只是闻其名而未详见其人。

    陶诗语的确也很漂亮,但因为同一个班,她有个身份高贵男友的传说秦曜自有耳闻,因而,纵算是意淫,他都不会以她为对象。

    但是,薛梦瑶不同。

    她比秦曜高一届,不仅不同班、还不同年级,他对她什么都不了解,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这就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自此,他开始多番关注薛梦瑶,比如她在学校里的一些演讲和校园歌手比赛,她在外校的演出等。

    他当然没疯狂到做出一些堵人家路、潜伏盯梢她行踪的痴汉行为,不过就是青春期少年的情感宣泄罢了。

    另外,他还写了一大堆的属于青春期的“伤痕”文字,来寄托承载他对这个校花的一番“绝恋”之情衷。

    当然,他还写过好几封情书,曾想着要寄给她,反正她也不认识自己……

    但最终,秦曜并没有寄出那些代表他青春的驿动和那个时代下、那些无奈而悲怆的文字——情书。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一十六年伊人在,可惜秦郎非昨朝。

    秦曜轻声一叹,但突然心头一紧,昨天他在班上自己抽屉里摸到了一大堆书信。

    因为当时全神贯注于听课和抄写板书,他没时间、也不方便去看,而后他又去了彭老魔办公室、后续又救人,然后离校。

    今天同样专心听课,做笔记,下课抄金若晓以前的笔记,他也没注意看那些书信。

    次噢!秦曜忽然骤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隐隐记起来,自己前一世正是从高二开始给薛梦瑶写情书,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课堂上写的。

    这些情书虽然都没寄出去,但他都压在自己抽屉里的一些书里。

    他好像记起来,前一世的金若晓曾好几次要翻看他写的这些信,但他都没给他看,而是带回了家里,也最终烂在了家中。

    尼玛,莫非老子昨天重生之前,刚刚给薛梦瑶写好了一封情书,而我还没带回家?

    不行,我得回去看看!

    刚刚放学走得急,金若晓还在座位上做题呢,万一这小子翻看我的抽屉,被他知道了我的秘密,那就糗大了!

    想到这里,秦曜就想转身回班级去,但看看时间,不行了,只怕要来不及。

    齐叔叔和那些人约的是五点半,万一自己去晚了,齐叔叔陷了进去咋办?

    再说,我抽屉里的那些信也未必就一定是我写给薛梦瑶的吧。

    我记得前一世我还在杂志上交了两个笔友呢,和笔友之间也经常有书信来往。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那些信里有我写给薛梦瑶的情书,金若晓也不会恰好在今天放学后就去翻看吧。

    再退一步来说,即便金若晓翻看到了我写给薛梦瑶的信,他作为我的好哥们,该也不会张扬吧……

    这么一想,秦曜就稍许放下心来,然后,他看着薛梦瑶钻进一辆开来的豪华汽车,好像是跑车,看清了,是99款奥迪R8。

    车窗颜色很深,秦曜也看不清驾车的人,望着跑车远去,秦曜想了想,前一世,他还真没听说过薛梦瑶在学校里有什么男朋友。

    像这么漂亮的女生,就算有男朋友,也肯定是校外的有钱公子官二代吧。

    但薛梦瑶2000年高考时,考上了天海复华大学,在华国仅次于青华燕大的名牌大学。

    像这种颜值爆表、智商超群的美女,秦曜哪怕在这一世,也都有些Hold不住的感觉。

    好吧,前一世自己暗恋了两年的高年级校花,可惜自己从未跟她说过话……

    为她写了一抽屉的情书,只是一封都没有寄出去……

    在前一世,这个《红豆》女神和自己只可能是两条毫不相交的平行线。

    对她,自己只能仰望——

    在自己每次考试只能徘徊在全班倒数第三、在自己只知道旷课打游戏,毫无人生规划和前程憧憬的时候。

    在将来踏入社会,也只可能居于社会最底层,为十块八块钱的一份盒饭到底要不要加个两块钱的荷包蛋还要考虑再三的时候。

    在每当蹲在马路边招工求活、优雅吸烟还吸着路边PM2.5、望着身边那些短裙俏臀白腿的女郎来来往往、吞吞口水、按按裤裆的时候。

    在经常展开网文重生似的幻想:要是当年再努力一点、少玩点游戏、多学点知识……的时候。

    是的,前一世二十岁之前,自己只能对这个女神仰望,茕茕孑立,自惭形秽。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这条真理似乎不适用于她,上天如此独钟于她,给了她天使般的脸蛋、魔鬼般的身材,还有超卓凡人的智慧。

    后来,她在人生的舞台上轻舞飞扬、绰约绽放,玫瑰、紫罗兰、掌声还有钻石堆砌的她,骄傲完美的像个公主,是那般耀目。

    不得不说,前一世那些没有寄出去的情书,还有一辈子无法企及的她的高度……这,也算是自己一个小小的遗憾吧。

    之所以不是大遗憾,因为自己前一世压根就没有癞蛤蟆要吃天鹅肉的念头

    但重生后的秦曜,虽然有太多的遗憾要去弥补,但这个小遗憾,他此时想起来,不由哑然失笑。

    这还能叫遗憾么?

    待我修到太清三重天、五重天甚至六重天,天下任我纵横,财富名利不过是掌中之物,女人,又算什么?

    何况,前一世我真正的爱人,还在未来的遥远的地方,等着我吧……

    想到这里,秦曜收敛心绪,站在街道上打车,目的地:绵州目前档次最高的酒店——滨江王朝大酒店。

    却在这个时候,三五个打扮的鬼灵精怪的女生走了过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

    其中一个女孩子赫然出跳,只因她身高似乎超过了一米八!

    而且她一头金黄短发,活脱脱一只大波斯猫,看情形,那帮女生明显是以她为中心。

    在她们身后,还有三个大喇喇走着、摇头晃脑的男生,看样子是一伙的。

    其中一个男生戴着个戒指似的圆耳环,出校门就点上了烟。

    这帮人来到离秦曜不远的地方,看样子也在等车。

    双方相距不到十米。

    也就在这时,她们中一个打扮妖冶的鬼妹不经意一瞥,看到了秦曜,慢慢瞪圆了眼睛。

    然后她一把拉着另一个鬼妹,指着秦曜道:“那个娃……像不像昨天那个……抱林怡的那个娃……”

    另一个女孩也瞪大了眼睛看了秦曜半晌,点点头道:“有点像,就是好像高了点,壮了点……”

    “近了看还是个帅哥呢!眼睛很好看哦!”第三个女生喊道。

    此时,她们中那个身高1米8的波斯猫转过身来,打量着秦曜。

    秦曜也注意到了她,这个个子高大的女孩,老实说,五官算的上精致俊俏。

    但她那双眉眼里好像写满了对世事、对周围一切不屑的傲气,总之就是一副极其桀骜不驯的态势。

    一个女孩子能有这种气概,人又这么高大,秦曜在前一世都没见到过。

    她看了秦曜两眼,然后转身对同行的那个叼烟的男生轻声说了两句什么。

    她自是觉得秦曜听不到,哪知秦曜此时已然太清一重天,方圆三十米之内的蚊虫声音,他几乎都能听得出。

    那波斯猫在对叼烟男说:“那龟儿就是昨天拦林怡的,去逗一下他,莫搞大了,好像学校下周要让他上台讲话。”

    听到这里,秦曜身子一凛。

    我擦!老子重生后流年不利还是怎么地?

    出门等个车都要遭到祸事!

    这个大波斯猫既然如此说话、让人来“逗一下”自己,所谓“逗一下”,在绵州话里就是“耍弄”、“调教”之意。

    但实际上,也就是“教训他一顿”的意思。

    她那句话的意思前后一分析,如何让秦曜不会将她们和林怡跳楼一事联系起来?

    再想到前一世林怡跳楼的一些风言传闻,莫非,这个大波斯猫就是那起事件中的核心人物——大姐头?

    眼前这个波斯猫看起来俨然就是一副目中无人、高高在上的大姐头的样子嘛!

    前一世传闻林怡之所以要跳楼,便是大姐头把男生带进了女生寝室、然后那个男生猥亵了正在睡觉的林怡。

    然后大姐头便又找人侮辱打骂林怡、让她封嘴,以致林怡才会想不开而跳楼?

    是这样的吗?

    不然如何解释这个与自己仅仅一面之缘的波斯猫、才见到自己就要招呼人来“逗一下”自己?

    因为林怡要跳楼,她们求之不得?

    死了死了,一了百了?学校和警方什么也查不出来?

    而人活着,嘴巴就能说话、就会咬出她们来?

    所以,对于林怡要轻生,她们是乐于见到的,这是一种变相的“杀人灭口”?

    但本要跳楼的林怡却出了岔子——她被自己救了下来!

    所以,让她们失望了,自己也就被她们惦记上了?

    想到这里,秦曜只觉背脊骨一阵发凉。

    你们特么还是中学生、还是孩子啊!

    抑或,是我想错了?

    但那波斯猫缘何对我这么恨?甫一见到我,就要让人来教训我?

    她是在恐惧害怕,还是嚣张跋扈、恣意妄为到了极点?

    我本独行以善我身,心如菩提明镜台,堪堪身外飞花、槛前蜂蝶,处处要我惹尘埃!

    我是一个实际年龄三十多岁、堪天相地算人的相师。

    而你们,不过是一群十七、八岁的小屁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