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对战有熊柘

姝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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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菏带着自己的两个弟弟,拜入了神农氏的麾下,为他征战江山。

    时间过得很快,阿菏成为了神农氏麾下的小首领,他带的队伍是最善战的,公孙轩辕的一些部下只需要听见他的名字,就会被吓到魂飞魄散。

    阿菏在战场上,似乎是不知道疼,他满心只会厮杀,一副自损八千也要杀死敌人的架势,神农氏很信任他,但是阿菏不在乎那些信任,他只喜欢战场。

    这些年下来,阿菏终于知道当年他从那个濒死之人嘴里拿到的光团是什么了。

    那是人的魂魄。

    阿菏也知道了自己是天生没有魂魄的人,这很奇怪,在常人的认知中,三魂七魄唯一能支撑一个人活着的指标。

    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觉魂,那么他会丧失部分五感,一般来说都是失明,如果丧失了主魂,则会失去人的全部能量,变得如同行尸走肉。

    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生魂,则会直接死亡。

    更不说七魄了,喜、怒、哀、惧、爱、恶、欲,没有任何一种,都会变成情感缺失的怪物。

    阿菏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完全没有三魂七魄,他可以理解自己是一个没有情感的人,但是在没有生魂的情况下,他是如何活着的呢?

    想也没用,阿菏选择了接受。

    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就算是阿晨和小胖,他们也完全不知。

    阿菏有时候会偷偷的吞食掉战场上敌人身体里的魂魄,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人,可是全靠那些死人的魂魄,并不能支撑多久,很快,他又会回到那种漠视一切的状态中。

    如果被人知道的话,他可能会被当作鬼怪,当场处死。

    阿晨现在是他的副官,主要工作是后勤管理,顺便将杀红了眼的阿菏从战场上拉回来,小胖则负责了整个军队的伙食,他还是胖乎乎的,每天都笑着给阿菏送吃的来。

    阿菏也懒得管他们,无所谓,只要活着就好。

    一切相对平静的生活,在有一天被彻底打碎。

    神农氏虽然有了阿菏这样一个英勇善战的首领,可是他还是节节败退,只因为公孙轩辕太强了,轩辕氏的部族里能人太多,他的妻子嫘祖,不仅发现了蚕丝可以用来制衣,甚至还是个神箭手,有一个叫有熊柘的,最擅长阴谋诡计,还有一个巫咸,可以操控天地间的各种元素。

    更别说他手下类似于阿菏这样的不畏死的人,不计其数。

    神农氏萌发了退意,他知道自己是打不过公孙轩辕了,武力极强是他,民心所向也是他,就这样,还能怎么打呢?

    可是神农氏的部分下属不愿意降,他们发誓要和公孙轩辕死磕到底,一时间神农氏的殿堂上喧闹无比,无法争出高下来。

    阿菏倒是不愿意降,他只想留在战场上,他喜欢的是战场,而不是安稳的生活。

    只有杀戮,能让他觉得自己还活着。

    很快,前线再来战报,是有熊柘亲自带兵打过来了,有熊柘这个人,长得五大三粗,却心细如针,他的军队屡战屡胜,所以无人敢去应战。

    阿菏去了,他临危受命,要去和有熊柘一战高下。

    他带着自己的军队,扎营搭寨之后,去到前线和有熊柘对峙。

    “哈哈哈,你就是他们说的那个,杀人很厉害的小首领?”

    有熊柘看着坐在马上的阿菏,大声嘲讽道:“就你?我看你也不太能打的样子。”

    “你叫什么名字来着,我都不记得了……”

    阿菏没有理他,战前的对骂是一直都有的传统,但是阿菏不屑这些口水废话,他只想拔刀出来,能见到血就行。

    早几年前,阿菏就找到了一种神奇的材质,用猛火淬炼之后,它会变软,反复敲打,冷却,就会又变得锋利而坚硬,轻松的可以劈开各种石头和木材,于是,阿菏用这个材质给自己做了一把剑。

    他给这个材质起了个名字,叫做“铜”。

    靠着这把剑,他在战场上无往不利,只可惜他再也没看到过同样的材质,所以无法给自己的战士们都配上一把。

    此时,腰间的铜剑在轻轻震颤着,似乎是渴望被他握在手里,渴望着饮到鲜血的味道。

    “不用在意我是谁,战便是了。”

    阿菏淡淡地说道,铜剑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出鞘声后,被他举在了面前,他用剑尖指着有熊柘的方向,对着身后的战士们说。

    “其余的不需要我多言,你们想杀,就尽管去杀,为你们自己的渴望去战吧。”

    阿菏的宣言似乎很平淡,但是他身后的那些汉子们却都眼冒红光,迫不及待等待一场厮杀。

    剑尖向下一点,人群冲了上去。

    有熊柘脸上的笑一直没有退去,他的笑容,阿菏一直看在眼里,他第一次在战场上感觉到了一丝不妙,心头涌上了多年前的那种……诡异的跳动。

    总觉得哪里不对……

    可是,战士们已经冲出去了,兵刃相交,战场上只剩下了嘶吼之声,还有刀剑砍破皮肤的闷响,阿菏却还是坐在马上,和有熊柘对视着。

    他想做什么?

    有一只箭飞了过来,阿菏侧了侧头,箭矢贴着他的脸飞了过去,他觉得自己的侧脸被划破了皮,滚烫的鲜血顺着脸颊滑落下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想什么呢,这是战场,打赢了不就好了吗?

    阿菏双腿轻轻夹了一下马肚子,马儿向前奔去,他挥舞着手上的铜剑,顺着奔跑的势头,砍下来了一个人的头颅。

    铜剑过于锋利,他似乎都没有感受到什么阻力,对方就人头落地了,阿菏眼皮都不眨一下,继续策马向前。

    他要用最快的速度,取下有熊柘的首级。

    有熊柘脸上的笑容减退了几分,眼前这个人攻势太强,不能让他继续呆在马上了,有熊柘找身旁的人拿来了他的弓箭,拉开,瞄准。

    阿菏的马应声倒地。

    阿菏从马上跌落下来,他顺势滚了一圈,避免被沉重的马身压住,他抬头看了一眼,远处,有熊柘正搭着弓箭瞄准了自己。

    箭矢再一次呼啸着飞来。

    阿菏铜剑一挥,箭矢不出意外的被砍成了两半,掉在了脚边的地面上,没有了马匹,他融进了战场之中,反手刺死一个敌人,救下了自己的战士,那人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谁救了自己,就已经举起武器来,挡住下一波攻势。

    这一战,可能是苦战。

    天上乌鸦在盘旋着,沉闷的空气中,弥漫着不祥的味道,战场这种地方,不是靠侥幸,也不是全靠谁杀人杀得更快,而是更需要清醒的头脑。

    我杀了多少人了?

    阿菏一开始还在心里默默数着,但是很快就不计数了,他舌头舔到了鲜血,只觉得大脑发烫,他又开始有些癫狂了。

    没什么好思考的了,只需要砍,砍,砍!杀光就对了!一切恐惧都是源自于战斗力的缺失,阿菏对自己很有信心,他不会死,他会是站到最后的一个人。

    可是,有熊柘在的地方,离自己还是很远。

    怎么老是这么远呢?他有些疑惑,自己明明都已经杀出来了一条血路,阿菏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回头看了看,确实是,背后的土地已经被鲜血染红,他大口喘气,厮杀还是很费体力的。

    今晚回去,要让小胖做点好的来吃。

    阿菏心里想着,又挥出了剑,继续朝着自己的既定目标杀去。

    “首领,首领!”

    有一个战士冲到了他面前,避开了他的剑锋,拦住了他。

    “首领,不好了!”

    什么?他皱了皱眉,这是谁,居然挡在自己的面前了。

    “首领,营地出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