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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是个三十七八岁的****,落落大方,面容秀丽,女子爱恋的摸了摸小娘的头,微微一蹲,道:“小哥好,从哪里来?谢谢你给囡囡的吃物。”
看女子的神态,落落大方的举动,李哲知道,囡囡的娘亲绝不是小门小户人家的女儿,不简单啊王大叔。李哲微微一弯腰,鞠了一躬,说道:“伯母,我已认了王大叔为伯父,小囡为妹妹,伯母还是叫我小哲吧。”
女子听李哲这么说,再看看女儿希望的眼神,宠溺的拍了拍女儿的头,叹道:“好吧,我知你不是普通人,虽然你的衣物破破烂烂,但是质地绝不是现在能买得到的。你的包裹,说话的语气,神态也绝不是大唐人拥有的。但是你的眼神清冽,不含俗态,双目有神,也绝不是奸邪之辈。伯母希望你能永远拥有这种眼神,好吗。”
这是劝人向善啊,好人啊,咱的学好啊,不是吗。李哲这时候不能不动容了,深深地一鞠躬,说道:“伯母,我已我的父母名义发誓,做一个好人,绝不做恶事,永远向善,为大唐,为咱的小山村贡献力量。”
李哲说完就后悔了,怎么貌似像是后世里写思想汇报,写决心书啊。不过发誓确实是真心的,李哲从小心地善良,祖祖辈辈没出过奸邪之辈。
女子听他这么说,也就放心了,古时候以自己的父母发誓,那就是最重的誓言。如果违反誓言,会被人一辈子瞧不起,永远不能抬起头做人。就在沉默的间歇,小囡的话语为两人极解决了尴尬。
“娘亲,我就说吧,小哥哥是好人,他砍死了豹子,还给囡囡好吃的,肯定是好人。”
自从李哲给小娘讲了故事,给她了巧克力,李哲在小娘心中的地位是蹭蹭的在拔高。已经是除了爹娘,哥哥外最亲的人了,没有之一。小姑娘自然有她自己善恶标准,谁对她好,那谁就是好人,要不怎么小孩子会被骗呢。那是他们太容易相信人,不能很好的区分善恶标准。
这时候,李哲已经随着妇人和小囡来到了村子的中央,人也越聚越多,叽叽喳喳的很是热闹。小孩子围着死豹子在转圈,还不时有大胆的孩子悄悄的摸一下豹子,然后,“啊哦”一声再跑远,在其他小朋友羡慕的眼光中洋洋得意,感觉像是做了一件很伟大的事。李哲笑呵呵的看着这群善良的人们,感慨的叹了口气,真好啊,就是太穷了。一路走来,李哲已经发现,这个村子太穷了。房子基本上都是茅草屋,没有砖房。人们穿的衣服也全是补丁,还都是粗布,应该叫麻布,还有好多小孩子赤着脚。既然已经打算在这里住下来,李哲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啊。
在想着心事的档口,便宜伯父走了过来,身后跟着一名老者,花白的胡子,身姿挺拔,穿着长衫。李哲也看过别的穿越小说,这应该是尊贵读书人啊。
李哲躬身施礼道:“伯父,老爷爷,什么事。”
“小哲啊,跟你商量个事,你看,这豹子怎么处理,天热,再不处理就坏了。”
“伯父,老爷爷,你们做主吧。要不,这样你们看行不,豹子肉就给大家伙分分,豹皮再说吧,好像能卖钱吧。”
李哲既然打算在这安家,那没钱是万万不能的,豹子皮应该能卖些钱。听李哲这么说,便宜伯父竖起了大拇指。狠狠地拍了李哲一下,说道:“讲究,讲究人,小哲,我代大家伙谢谢你。走,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其他人。”
说完,也不等李哲同意,拉着李哲就走。边走边介绍,这是李伯,那是王婶,这是王爷爷,那是李爷爷等。介绍了一通,李哲没记住几个,就记住了刚才的老头姓李,跟他是本家。这个小山村,没别的姓,就是李姓跟王姓。大约有五六百人。通过王伯的介绍,李哲知道了这个小山村的大概位置。应该是秦岭边上,离大唐首都长安不远,应该是在万年县内。因为唐朝初年,社会经过隋末的战乱,人口损失很大。大约从隋末的四千六百多万锐减到唐初的一千多万,战争,永远是最消耗人的。为了躲避战争,田地荒芜,没有吃的,再加上战争死亡,人口不减才是怪事。
很快,豹子皮已被猎人剥下,然后被人拿去硝皮,这个还是交给专业人员处理得好。猎人熟练地剔骨,内脏已经放在一边的木盆里,腥臭腥臭的,苍蝇也嗡嗡的围着乱飞。很快,剔骨完毕,只见很多小孩子,妇女拿着碗,端着盆子来分肉,规规矩矩的排队等候。分肉的程序很简单,猎人一刀砍下一块递给前面的人,然后再砍一刀,递给下一个人,没有用秤,差不多就行。
突然李哲发现,排在队伍里的一个年轻女人,死死的盯着他看,很奇怪,不认识啊。李哲摸摸自己的脸,问站在身边拉着自己手的小娘,
“小囡,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啊,有啊,有鼻子,眼睛,呵呵。”
小丫头也学坏了,都会欺负人了。”李哲轻轻地刮了刮小娘的鼻子,用额头顶了顶小丫头的额头,引得小丫头哈哈大笑。
突然,有个颤颤的声音响起来。
“小哲,你是小哲,你是小哲,呜呜呜。”
紧接着,刚才那个死死盯着他看的女子歪歪斜斜朝他奔来。李哲又蒙了,好像不认识吧,我不是这里人啊。那个女子奔到李哲面前,死死地盯着李哲的脸,带着哭腔说。
“小哲,你是小哲,你不认识嫂嫂了,呜呜呜。”
这时候,四周也想起了议论声,乱纷纷的。
“还别说,真像小哲,快看,真的像。对啊,快看,真的是小哲。”
李哲慌乱地看着四周的人们,听他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好像自己真的成了那个女人口中的小哲。李哲默默地看着那个女子痛苦的哭泣,她已经快哭的站不住了。
“伯父,这是咋回事啊。”
没办法,李哲赶紧找救命恩人。通过王伯的嘴中和女人断断续续的哭诉,李哲了解到,女人的小叔子,也就是丈夫的弟弟。在三年前因为打死了一条恶狗,被长安城里的贵人打伤,为了不牵连家人,逃进了深山。那时候,那个小孩子才十岁。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逃进荒山野岭,怎么会有活命的机会,李哲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万恶的旧社会啊。
虽然可怜女子,但也不能随随便便的人成为别人的小叔子。如是李哲走到哭泣的女子跟前,问道:“大姐,你认错人了吧,我是叫李哲,但不是你口中的小哲,对不起。”
女子听李哲说完,呜呜的又哭了。
“怎么会呢,小哲,你就是小哲,我不会认错得,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认识你。”
李哲的脸又抽抽了,化成灰也认识,那是形容仇人的好吧。不过,看着女人哭泣的样子,不像是假的。这时候,女人突然又说了。
“快看看,你屁股上有被狗咬伤的地方,不会错的。”
李哲此时都蒙圈了,是啊,他自己屁股还真被狗咬伤过,还留下了疤痕。那是小时候偷苹果的时候,被看果园的狗咬伤的。女人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就朝李哲的裤子奔去,扒裤子,吓得李哲连连后退。身边的小囡也给吓得哇哇大哭,刚刚那个认得大哥哥就要被人抢走了,不哭才怪。
旁边的人一看,赶紧拉住那女子,七嘴八舌的劝说着,安慰着那女子。正在闹哄哄的时候小囡的娘亲走了过来,问道:“小哲,你的肩膀是不是有一块像月亮的胎印,是左肩。”
妈呀,李哲这时候真的是不明白了,怎么就这么巧呢。
这时候那女子又说话了,指着李哲的脖子说道:“你脖子上还带着一块玉,上面就刻着两个字,李哲。”
这时候,李哲已经不怀疑了,穿越到唐朝的他,肯定已经变成了这个女人的小叔子,她丈夫的弟弟。
李哲拉着女人的手,迅速地编织话语,问道,“你真是我嫂嫂,我三年前在山里被师傅捡到,已经失去了记忆。师傅还是凭着我脖子上的玉牌,猜到我可能叫李哲,嫂嫂,呜呜呜,我终于找到亲人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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