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传家刀

古道暖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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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孙承欢起来的很早。

    那张“床”应该是跟那个山洞一样,被人施加了什么类似黑暗帷幕之类的魔法之类孙承欢不懂的东西,反正黑漆漆的,他在外面是看不到里面到底有些什么,更不会知道艾琳在里面做什么。

    其实他也没多大兴趣。

    一个小女孩子而已……

    就算是很可爱,也只是一个小孩子。

    早上起床了的孙承欢是有事情要做的。

    已经连续两天都没怎么锻炼了,今天他要努力让自己的作息回复正常。

    对于孙承欢来说,正常的作息,指的就是每天早上起床了之后的刀法练习。

    他是一个武者。

    自然,是需要练武的。

    他练习的,是刀法。

    在默斯,跟南面的阿斯特兰纳一样,主流的武器,并不是刀,是剑。

    这或许因为早在两千年前默斯公国和阿斯特兰纳王国就是这样有一些关系。

    当然,另一个原因就是,剑看起来比刀好看。

    不过,这都不是关键。

    最关键的,是因为“刀”这种武器,原本并不是艾斯大陆所有的。

    不是说艾斯大陆原本没有刀,是有的,只是从来就没有人用来当作与人对战的武器而已。

    在人与人的交战中第一次见到刀,是在天命元年……

    蓬莱国的士兵,用的都是刀。

    厚背,薄刃,利于劈砍。

    因为在战场上,你基本上没有什么刺的空间,所以,剑的那个尖儿,基本没有任何用处。而比起刀来说,剑实在是太薄了,一把刀和一把剑对着砍到一起,一定是剑断……

    所以,在蓬莱国的时代里,基本上没有什么练武的人会练剑。

    直到蓬莱国消失了之后,剑才慢慢开始重新流行起来。

    毕竟,剑看起来还是比刀好看很多的。

    至于孙承欢为什么练刀?

    那是因为他没有剑……

    这把之前被铁匠特里大叔称为“破刀”的刀,对于孙承欢来说,是有着特别的意义的。

    是他父亲留给他的仅剩的一件遗物了。

    是他的祖父……嗯,肯定可以再往上倒,搞不好可能是孙家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过孙承欢所能知道的,就是,这是自己的父亲留下来的东西。

    所以,他再迎遨学院里,选择了学刀法。

    当然,也有更现实的原因,作为一个家徒四壁的年轻人,他觉得自己可能将来只能去军队里面去混混,看看有没有出头之日。

    有一身好刀法,或许将来在军队里能被人赏识?

    毕竟军中近战的时候依旧以刀为主战武器的。

    而刀,虽然让他整个人看起来莽撞了不少,却也确实的为他带来了不少的好处。

    比如,在迎遨学院同年级的比武,他基本上从来就没输过,因为那些练剑的同级,基本上没谁敢拿着自己或贵或便宜的宝剑来跟孙承欢的刀正面硬碰硬。

    砍断了不亏么?好的剑一把都要几十个金币,同等级刀一个金币就顶到头了……

    在自己的院子里,孙承欢在练的这套刀法,也是有来头的。

    不是迎遨学院教授的,是孙家传下来的。

    是每一个孙家子弟都会有的《孙氏祖训》的一个组成部分。

    那是每一个孩子到了六岁就会开始接受的孙家的启蒙教育的一部分。

    一些族规,再加上一些基本的识字,算数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到了默斯的那些学院里面肯定也都还是要学的,但是孙氏祖训里面有一句话,孙承欢到现在虽然都不明白为什么那么说,却记得很深刻的。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至于什么叫做起跑线,孙承欢是不懂的,大概也许就是所有人一起赛跑,出发的那一条线?不过他更不懂,对于根本谈不上什么终点的人生,一起出发的地方,有什么意义吗?

    不懂或者不赞同,不代表他不照着做。

    尤其,《孙氏祖训》里面有用的东西很多,这套孙家的刀法是其中孙承欢到现在收益最多的东西。

    一套刀法全部练习一遍,用了孙承欢足足半个多小时。

    他也出了一身汗。

    他的这把“破刀”,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特别沉。

    所以,出一身汗,再正常不过了。

    出了汗肯定是要冲洗一下的,再院子里的水缸旁边,孙承欢从里面打出来了一桶水,然后拿着毛巾再身上擦了起来。

    “……哥……你再干什么呢……”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后忽然响起了声音。

    “哦……艾琳啊……”孙承欢也一下子不好意思了。

    他上半身光着呢……

    “那个……等你洗完了进来通知我一下。”

    艾琳就这么跑回了房间里面。

    过了一会儿。

    “你的床呢?”

    “收起来了啊!”艾琳一脸的理所当然。

    “……收起来干什么啊?”

    “……哦,对了,我以后要在这里住很长时间啊……我都忘记了,习惯了……”艾琳笑着吐了吐舌头,然后又从戒指里面,把那张硕大的床拿了出来,“早知道早上就不用收拾了……”

    “……你是基本上每天都这样吗?”

    “是啊!习惯了。”艾琳点了点头,“从我能自己走路开始就这样了。”

    “……没事,以后一段时间……嗯,虽然不会很久,但是接下来一段时间你就住在这里吧。”

    “哦,对了,说起来这个,昨天晚上我听你跟那个叫做恩里克的人聊天的时候说的那个什么学校……是你要去的地方吗?”

    “嗯……”孙承欢也想起来了。

    要是自己要去第七学院的话……

    她也得跟着自己走吗?

    纳泽尔可跟迎遨城不一样啊!那里自己要买一套房子……

    天还没黑,别做梦。

    自己就算把这套房子卖了,在那面估计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

    “是你要走……还是……你会带我一起走?”艾琳看到了孙承欢忽阴忽晴的表情,有点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个……”孙承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要是觉得我麻烦……那……明天我就回去继续跟里斯大叔他们一起吧……”艾琳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

    “没事,我想想办法……”孙承欢只能这么说了。

    “怎么,带我一起过去,会很困难吗?”

    “嗯……纳泽尔城那里……人很多,所以,想要在那里买一个自己的家,很难的……”

    “哦!钱啊!我有!”

    “……”

    孙承欢拍了拍额头。

    自己真蠢,真的。

    对啊!我没有钱,就让她……

    “你一个小丫头哪来的钱?”

    “里斯大叔的钱基本上都在我这里啊!他自己的储物戒指里放着的东西都是一些施法材料啊,珍贵的炼金金属……反正就是比钱值钱的玩意。”艾琳一脸的理所当然,“金币这种东西,他觉得带着麻烦。”

    这个理由,满分。

    只是……

    “你戒指里的金币能拿一个给我看看吗?”

    “一个?”艾琳手只是一挥,地上出现了一大堆。

    晃的孙承欢眼晕。

    这个……

    自己真的傻!刚刚想什么去纳泽尔城买不起房子啊!这里是一个公主啊!

    知道什么是公主吗?除了漂亮,可爱,金色的长发,好听的声音……之外,首先得有钱!

    不过,问题还是要确认一下……

    “这个金币,我们可能没法用。”孙承欢从那一大堆里面,拿出来了一个,端详了一下,有点遗憾的摇了摇头。

    “啊?为什么?”艾琳一愣神。

    “这个是我们现在的金币,你对照这看一下。”孙承欢从兜里掏出来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金币,一起递给了艾琳。

    对比。

    “好像我这些要大一圈,而且上面印的花不一样。”

    “嗯,你这个是之前的默斯公国用的金币,我这个……是现在的默斯国用的,自然是不一样的。”

    “无所谓啊!我这些要重的。”艾琳拿在手里对比着掂量了一下,然后表情就淡定了,“重的要值钱些吧?就算人们拿着收藏也会觉得比你现在的这个金币要划算啊!”

    “……你说的很有道理。”孙承欢愣了一下,点了点头。

    是啊,收藏……

    倒不是因为这个重,这个……

    可是一千七百年前的默斯公国的金币啊!

    现在还有几枚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啊!

    这会让多少有钱人有收藏的兴趣啊!

    这……不比金币更值钱吗?

    “你这些都收起来吧,给我……五枚!五枚就够了。”

    “不用,全都给大哥哥你吧!昨天你为了我花了不少钱的……”

    “你给我也得我收的下!我又没有储物戒指!”孙承欢一脑门黑线,“就五个,够了。”

    “哦……”孙承欢点了点头,地上的一大堆金币就消失了。

    只留下了五枚。

    “来,激活你的圣光护罩还是什么的,跟我出去玩去吧!”

    “出去玩?好啊!好啊!不过……先等我洗一下脸吧?”一听出去玩,艾琳瞬间就高兴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想起来了,自己起床以后,都还没洗脸呢。

    “快去吧!”孙承欢笑着摇了摇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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