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往事(一)

墨墨言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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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明媚的午后,太阳晶莹的满地散落,天空像画师精心调制出来的蓝,透着一股绵长洁净的芬芳。静谧的小花园里,凉风习习,暗香浮动,花木扶疏,感觉十分写意。

    自从晚秋回来之后,晚晴一直要求晚秋周末回家住,晚秋拧不过她,有时便回何家小住几天,当然都是挑林倩影不在的时候。

    此刻她坐在藤制凉椅上,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法律书,呆呆的出神。

    “晚秋?”悦耳柔和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唤醒了沦陷在迷朦恍惚中的晚秋。

    晚晴轻轻的晚秋身边坐下,巧笑倩兮的将手中的热巧克力递给她。

    放下法律书,接过巧克力奶,晚秋轻轻的道了一声谢。

    晚晴喝着自己手中的巧克力,好奇的问:“你刚刚在想什么?那么出神?”

    晚秋淡淡微笑,眉间眼底却透着无尽的落寞与哀愁:“…没想什么。”

    不愿意看到妹妹愁眉不展的样子,晚晴不再追问:“难得周末你回来了,秦俊言今晚又有空陪我,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去兰桂坊玩啊?”

    晚秋摇摇头,不想做电灯泡:“不去了,还有好多法律条文要背。”

    “又背书啊?每个周末回来你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背书,再这样下去,你就快变成书呆子了,难得也要放松放松。”晚晴实在心疼妹妹:“如果你不喜欢去酒吧,那我们去夜游车河,你回**那么久了,都没有逛过**的夜景吧!”

    “姐…”晚秋有些好笑的看着姐姐:“你忘了,我在**住过很多年的,该玩的地方也算玩过啦。”

    “那怎么一样,这些年**变化很大。”

    “姐,我真的有好多书要背。”晚秋讨饶道。

    晚晴放下手中的杯子,拿起圆桌上那本厚厚的法律书,感叹道:“看来还是学理科好,林萧是学什么光电子的,听舅舅说,他每天都很闲。”

    晚秋默默的喝着手里的热巧克力,没有说话。

    “说到林萧,我想起来了。”晚晴突然看向晚秋,笑得颇暧昧:“他以前好像还写过情书给你?”

    “咳咳咳咳~~!”晚秋被重重的呛到了,因为咳得太厉害,手一颤,杯中的巧克力奶摇摇晃晃的洒了出来。

    晚晴笑得更暧昧了:“瞧你的反应,怎么,心虚啦?”

    晚秋连忙将手中的杯子放下,从圆桌上抽了一张餐巾纸,擦去衣服上的巧克力渍迹:?“姐,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你居然还记得。”

    晚晴有些心疼地道:“怎么可能不记得,这件事闹得很大,老爸还带着你和晓蕾阿姨去外公家认错,回来之后,你抱着我哭了很久!”

    提起往事,晚秋的心情就很沉重,虽然那时候她还小,但她怎么也不会忘记,林萧的祖父林伟看着她们母女时的嫌恶目光,他的一句我以后不想再看见这个臭丫头,就逼的父亲不得不将她们母女送回了加拿大。

    去了加拿大之后,母亲一直为这件事憋着气,脾气变得很糟糕,整日与父亲争吵,一个不小心,她也会遭受池鱼之殃,有一次,父母大吵了一架,父亲摔门而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露过面,其实,父亲应该只是单纯的想冷落冷落母亲,以压服她越来越嚣张的气焰,岂料母亲也是个强硬脾气,最受不得冷落,一怒之下便带着她嫁入了秦家。

    晚晴看着晚秋,若有所思地道:“仔细想想,你和林萧也有七八年没见面了吧,要不,今晚约他一起出去玩?”

    晚秋惊得脸都白了:“不用了,我和他不熟,不…是很不熟。”

    如果可能,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林萧。

    “别这样!大家是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晚晴也有些为难,一个是自己心爱的妹妹,一个是从小看着长大的表弟,手心手背都是肉,她真不希望他们俩因为童年的一些误会,而老死不相往来。

    其实,林萧是晚晴舅舅的儿子,与晚秋是一点亲戚关系也没有,但晚晴既然这么说,晚秋也不好反驳。

    “晚秋…”晚晴看着晚秋一片苍白的脸,难过的问:“你真的那么讨厌林萧?”

    她抬头,看着晚晴,黑白分明的眸子中有朵朵白云飘过,嘴角溢出一抹苦涩的微笑:“…不是我讨厌他,而是他真的很厌恶我。”

    “怎么会?”晚晴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的不能置信。

    晚秋幽幽的叹了口气:“原来你什么也不知道……”

    静谐的午后,花园里万籁俱静,一切都悄无声息,静默得好似真空,过了许久,晚秋才整理好自己的心情,将当年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林萧是晚晴的表弟,放假的时候,晚晴常常带着他和晚秋一起玩耍,时间久了,两人也算混得熟了,那时,晚秋因为私生女的缘故,常常被其他的孩子在暗地里嘲笑,为此,林萧单枪匹马的与那些孩子干过好几次架,两人之间,慢慢的培养出一些革命情感。

    因为都是富家子弟,又住在同一个区,晚秋和林萧念的是同一所名校,但由于班级不同,平日里也没什么交集。

    到了小学四年级,学校重新分班,晚秋和林萧才被分到了同一个班。

    因为是情窦初开的年纪,班级里的男生与女生之间突然多出几分朦胧的神秘感。

    而那个年纪的男生,通常都喜欢那么两三个长得好看,成绩优秀,被老师捧在手心里的女生。

    女生呢,也喜欢学习优异,能说会道,上课表现活跃的男生。

    若认真的数起来,当时班上喜欢晚秋的男生只怕没有三分之二,也有一半了。

    其实,晚秋长得并不比班上漂亮的女生更漂亮,但她的性格阳光开朗,笑容甜美,声音温柔,在晚晴的潜移默化下,她待人亲切,没有丝毫优等生的骄傲,对所有人,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都一视同仁。久而久之,晚秋就成了班级的主心骨,向心力。

    不止男生喜欢她,就连女生也全都围着她转。

    相比之下,林萧就实在差得太远了,童年的他,皮肤黑黑的,个子也还没长开来,成绩不好,平日里也不算活跃,老师不喜欢他,只是碍于他的家世,不敢明着针对,但在班里,他绝对是属于默默无名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名的男生,给全班最受欢迎的女生写了一封情书。

    情书写得有些肉麻,但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真诚。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斟酌才落笔的。看得出,林萧在动笔时,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很多年后,林萧自己坦白,他当年之所以会那样自不量力,全仗着自己和晚秋的那些革命情感,自以为英勇的为她干了几场架,就能得到她的另眼相待。

    晚秋收到情书之后,觉得有些犯难,如果是别人的送的,她大可以当没有收到,没有看见,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林萧和她的关系特殊,当不知道好像不太好,当面拒绝,又太伤人心了。

    就在晚秋左右为难,举旗未定的时候,信被一个和她要好的女生抢了去,那女生一边看,一边高声读了出来,当时那场面,全班同学都笑得前仰后翻,几乎是捧着肚子在笑,林萧的脸色却是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头已经低的要贴到桌子上了。

    那之后,林萧在班上就有了一个绰号,叫黑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