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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玉一听就明白是什么路数了,立刻欢快的点头,“我知道了,那我去拿两套衣服出来熨烫,再给您选一选,颜色清淡雅致的略好些对不?”
“对,真聪明,去吧!”巧兰莞尔一笑。
玲玉自从学了绘画和配色后,越来越会打扮了,尤其是针对巧兰的气质在打扮一道上很有心得,不让她折腾还不高兴呢,眼睛吧嗒吧嗒的掉。
“小姐你是不是嫌弃我了,不要我了。”类似的话云云,弄得巧兰都没脾气,脑袋上一定要戴点东西她才觉得高兴满足。
不一会玲玉拎着两套裙子出来了,天已经很热了,眼瞅着就快入夏了,她挑了一身湖色绣梅兰竹暗纹的缎面褙子,搭配同色的百褶裙,不失活泼却又很雅致端庄。
另一套则是青碧色的杭稠高腰襦裙,搭配白色的轻纱披帛,裙裾边绣着七彩的蝴蝶和缠枝花纹,素雅简单。
“嗯,这套襦裙看着不错,清爽一些,就它吧。”巧兰微微点头。
“我也喜欢这套呢,成,我去弄去。”
玲玉兴高采烈的去熨烫衣服了,巧兰也露出笑容,想着明日要给蕙兰带什么礼物好呢,想了半天决定把自家的茶叶带一点上等货过去,一来雅致不俗气拿得出手,二来这个茶叶挑的最好的在江南大茶楼里都能售卖,不算掉价。
在送蕙兰一根狼毫笔吧,前儿哥哥回来给她带了两根狼毫笔,师兄送给哥哥的,他用不完就匀了两根给自己了。
“小姐,我都准备好了,还缺什么不?”
“我在想明儿带点礼物过去,拿上四两上等茶叶,在给蕙兰送一根狼毫笔,我觉得还缺什么,这两样还是有点简薄了,你帮我想想在拿点什么不显得那么俗套又能拿得出手的。”巧兰歪着头也在琢磨。
县长夫妻毕竟都是是书香世家的,不能送金银,人家会瞧不起你的。
“嗯,要不送花吧?县太爷应该是个雅人,花花草草的文人都不是都很爱作诗么?那应该是好的吧。咱们送盆花,就算不是最好也不会出错吧。”玲玉望了眼院子里渐渐开始花团锦簇的模样说道。
巧兰眼一亮,一拍手赞道:“对啊,送花啊,我怎么没想到呢,还是你机灵。快帮我想想送什么花比较好?”
“送牡丹芍药?这都是名花,不会出错,咱家不是还有从山里挖来的兰花么?还有上次二哥送的茶花不也好看的紧么?”玲玉掰着指头数了不少家里的名贵花草。
许叔养花真是一把好手,无论什么花多娇贵,到他手里没有死掉的,养的都特别好,这也是巧兰敢花钱买名贵品种的主要原因,家里有能手养得活,就不用害怕了。
“那就送兰花吧,那株兰花分苗了?”巧兰问道。
“分了啊,养的可好了,小姐要不要去看,我爹天天都盯着看呢,没问题。”玲玉拍着胸脯保证。
“那成,挑一盆大的好的送过去。”巧兰松口气的笑道。
“成,我去让我爹准备一下。”玲玉蹭蹭就跑掉了。
兰花不是买的是学文从山里给挖的,知道妹妹喜欢养个花草,只要是他认识的,都给挖回来,也不嫌弃麻烦,还托村里关系好的后生,谁看见了给挖回来,给人家钱人也不要,一个村的就算知道可以卖钱人家也是先给自己村交好的,宁可不卖都可以,学文在村里的人缘还是挺好的,交好朋友挺多,都愿意给他帮忙出力,也不要钱,李母就给人送点吃喝啥的表示谢意。
据说这株兰花十分珍贵,是白墨兰,在山里发现的学文就给弄了回来,当时许叔就欢喜的跟什么似得,再不许别人多碰一下,费了不少心栽种的。
“我爹说明儿早就能弄好,让您放心,说小苗也长得可好了,不耽误你自己留两盆。”玲玉高兴的说着。
“你爹没生气吧,那盆兰花他可费了不少心呢。”巧兰吐吐舌头。
“没生气,也没舍不得,他说了养花就是为了这个时候的,既然是文人知道爱惜,应该错不了。”玲玉笑了笑。
“那不会糟蹋,县太爷是有文化的人,有专人打理呢。”巧兰懂得许叔的一份爱花之心,害怕别人糟蹋了自己的花。
“我也是这么说的,我爹才高兴了起来。”玲玉吐吐舌头。
“去看看虎子哥回来没?”巧兰这才笑道。
“嗯,我去看看。”
巧兰打点好明日要上门的礼物这才放下心来,想着明日能见到惠兰了,也十分期待的,也有日子没见着他们了。
没一会传虎回来了,“今儿大人家的丫鬟来了么?”
“来了,邀请我去喝茶跟蕙兰玩一会。”巧兰帮传虎拿了家常衣服换下来。
“嗯,明儿让许叔送你去,只管玩就行别担心。礼物准备了什么?”传呼问道。
“我选了三样,一个是咱家的上等茶叶,一个是狼毫笔是送给蕙兰的,另一样是我大哥从山里采回来的白墨兰,文人雅士最爱兰花,这个应该不会出错才对。”巧兰如实相告,也是征询他的意见,不求出彩也不能给丈夫拖后腿吧。
“嗯,选的不错,没问题,就送这些吧.明儿戴上两样首饰出门,你那首饰也该戴上才对,买了那么多也不见你戴,主要也是这地方小了,又有马家这样的邻居也是让你为难了。”传虎说到最后颇有点不痛快,他喜欢让巧兰戴这些,似乎这样可以表现他的一份心意,他辛苦挣钱不就是为了让老婆和家人过得好么。
“谁说我没戴呢,我不是见天带着珍珠发饰到处跑么。我嫂子也不过是戴的银首饰,还是我哥挣了钱才买的,我都那么多了换着戴都得戴不完呢。我明儿把你给我定做的南珠首饰戴上,再选一样我头上的这个常戴的搭配上就刚好,不然显得太刻意了。”巧兰笑着说道。
“嗯,你喜欢就好,我还是觉得你戴珍珠的更好看,等以后有了机会我再去给你淘弄些南珠东珠回来,我觉得南珠比东珠还要好看些。”传虎换了衣裳洗了个脸笑着和她絮叨。
“当然南珠好了,南珠多贵啊,宫里的娘娘也为了能得一件南珠的赏赐而争抢呢,我有一套已经非常骄傲了。”巧兰还是非常喜欢珍珠的,因为光泽不会太过刺目,戴上简单大方温润,带上它去很多场合都不会落价。
“嗯,不怕咱们经常出海,弄一点也不是难事。”传虎都没当回事,机会不合适不然再给媳妇弄一些回来做首饰。这个珍珠不如金子可以反复炸了戴,时日长了会不好了,也怨不得兰子舍不得经常换着戴,估计是害怕损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