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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叶兰镇位于现在版图的东南边界。
这里原本属于一个名字不能被提起的王国。自从格罗斯帝国攻破王都,并且将王国的大贵族几乎全数歼灭的之后,格罗斯帝国精于军略的皇帝马上颁布了一道命令:从即日起,不允许再提起这个国家的名字,以便加强自己的统治。
或许有人会怀念那个名字都不能提起的王国,这个人可能是王国的王子公主,可能王公大臣,但是,唯独不会是平民百姓。
对于百姓而言,最关键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统治者究竟能不能让自己填饱肚子。
把国王换成了皇帝?
所以,那又怎么样?说的好像之前自己头顶上是国王的时候就能亲眼看见他一样。
换了皇帝还吃不吃饭?
当然要吃。
反正普通人一样的纳税,一样的生活,一成不变。
对于之前的王国,大家反而还有一点怨念:因为格罗斯帝国接手这里之后,马上颁布了另一条命令,在艾叶兰镇附近修建了两个军事城堡。为了向更南方,于栖息于沙漠和戈壁中生活的兽人种族开战而做准备。
战争不是好事,然而在开战之前,为了做好准备,格罗斯帝国大量从艾叶兰镇购买军粮和战略物资,间接的丰富了人民的钱包。同时,频繁的中转往来,也让这个城市的服务业界尝够了甜头。
而且在赋税方面,格罗斯帝国的人头税比原本的王国的还略有降低,因为他们规定,如果民众拿不出赋税,可以用从军来抵税。要知道,在格罗斯帝国占领这里之前,民众从军是“义务”,除了军饷什么都拿不到,赋税还是要交。
从军自然是抽选精壮劳动力,这就导致了民众农耕劳作的时候,缺乏劳动力,生产力下降,赚的钱减少,还要交税?!结果这个举动直接给格罗斯帝国带来了相当的民心和充足的兵力。
以往王国战争的时候,都是强行征召农民拿起武器从军,数量上格外可怕,可是装备只有最低限度,甚至有些人只能拿着草叉。对于侵略者而言,这些除了数量一无所有的军队简直是个笑话。比起数量,格罗斯帝国更看重士兵的质量。
结合以上种种,这一次改朝换代,这个王国的民众很愉快的接受了自己变成格罗斯帝国臣民的消息。热火朝天的开始从事生产。
弗利德和哈特走在艾叶兰镇的街道上,随处都能感受到人民热情的活力。弗利德知道这个城市,他作为教会的巡礼骑士曾经来过这里,那个时候,这个城市还不叫艾叶兰。
可惜的是,四五十年已经足够一个城市大变样了,弗利德的知识根本排不上用场,他和每一个刚来到这里的旅客一样,只有新鲜感。
这是一个依附森林边缘建立的城市,空气中漂浮着林地边缘特有的湿润空气,向北走进森林,可以伐木和采集草药,向南就是平原,可以开垦农田。向西北和西南分别是两个军事堡垒,铸铁冶金制皮棉纺织行业永远不缺乏客人,酒馆里永远都有放假的士兵过来“潇洒”。城镇远比之前更有生机。
青石拼接的地板被各式各样的鞋子踩的圆滑,磨圆的青色方块之间,隐约可见一些青褐的苔藓。布鞋、皮靴、铁履,各不相同的足音交汇在一起,街边小贩随便扯开一张包袱,便把自己的商品摆了出来,大声吆喝。铁匠铺里透出铁锤敲击的声音,将空气提高了两度。酒馆里正值休息的士兵和冒险者正应和着这升温的空气,吹嘘着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不管看几次,都觉着很有活力啊,这里!”
哈特大大张开手臂,颇为骄傲的给弗利德介绍着。看着少年那比自己还要兴奋的样子,弗利德只能面露苦笑,没有回应。
哈特兴奋的原因,大概是能够在自己面前说些什么吧?一直被自己教授骑士的知识,他也想偶尔教导自己一下吧?
“不过,虽然城市很有活力,可守备未免太过薄弱了吧?”
弗利德斟酌了一下用词,以不会给哈特浇一头冷水的温柔的话语,说出了自己的不满。
弗利德是亡灵,自然不可能骑着黑马大摇大摆的进城。他们在城外大概一公里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徒步进城。
哈特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原本要走一天多接近两天的路程,在亡灵骑士不知疲倦的全力冲锋之下,居然仅仅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这速度简直快的匪夷所思了。
不过,吃惊归吃惊,能够大幅节约时间哈特很开心,因为这样自己就能更早回家,也就能更早的让家里回复狩猎。
哈特暗暗发誓,回去之后把错误的剑术训练停掉,花一天的时间专心狩猎——然后明天再跟弗利德请教剑术。反正三年都错了,不介意多浪费一天。
弗利德说的“守备松懈”自然是说艾叶兰镇的守城士兵了。身上的铠甲倒是质量不错,铁片扎连起来,保护着胸腔和肩膀,头上是半覆式头盔,额头的位置印着格罗斯帝国的标志:一只直振翅的雄鹰。
然而那个泛着让人安心的冷光的金属头盔下面,则是一张懒洋洋的脸,站岗的姿势也松松垮垮的,一把泛着寒光的铁枪随意的靠在肩膀上。这样的松懈,怎么能期待他们的战斗力?
而且,一般入城都是要登记一下的,弗利德他们进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根本就是走个形式:仅仅是写个名字而已。当哈特提到自己是诺恩村的村民时,他们也只是象征性的让哈特说了一下村长的名字,发现对得上号,连弗利德的出身都不问,就在登记本上写了一个“同上”。敷衍的态度可见一斑。
这样的松懈守备,如果发生了战斗怎么办?
“啊哈哈……也是,有原因的吧……”
哈特老实的脸上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嘴巴微妙的勾起一个弧度。
正如前面所说,艾叶兰镇的繁荣离不开两个军事堡垒的落成,那么问题来了,一个城市旁边不到30公里就有两个军事堡垒,哪里还会有不长眼睛的强盗过来袭击呢?至于敌人的军队,那就更不可能了。艾叶兰镇向北是森林,森林之外就是海岸线,格罗斯帝国的巡逻全无死角,海上属于重点方位对象。而艾叶兰镇向南是中立都市,真要是发生战争,肯定先有难民逃过来,后有军队的异动,避难也很方便。
这样一个城市,简直是最安全的地方,自然而然的,守卫们就松懈了。
“嘛算了,托他们松懈的福,我才能这么轻松的混进来啊。”
亡灵骑士自嘲的笑了笑,如他所说,如果艾叶兰镇的守备格外严格,自己可就头疼咯。毕竟,自己是死过一次的人,各种意义上都很麻烦。
哈特笑了笑,给弗利德指明了酒馆的方向,背着兽皮捆,一刻不停的沿着熟悉的路冲向熟悉的店铺。
沿着熟悉的路途,挤开拥挤的人群,在居民们皱着眉的责备声中,哈特用力推开了挂着一张熊皮当招牌的店面。
“打扰了!”
扯开嗓子,少年的声音一下传遍了采光不太好的屋子。
在主人之前,制皮铺子里特有的血肉臭味便熏的哈特直皱眉头。
“唔唔,吓死个人啊——这不是哈特小子么。今天怎么过来了?”
从黑暗的角落里,打着呵欠的强壮男人单手揉着后脑勺,眼角透着没睡醒的慵懒感觉,跟哈特打招呼。
男人有着一般印象中的壮汉形象,手臂的肱二头肌比哈特大了不止一圈。他一边走过了,一边从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咕嘟喝了一口,吐出一团腥臭的酒气。
“兽皮生意。估个价。”
哈特也不多客气一下,直接说出了目的。
“真是的,真会挑人家午睡的时候过来——”
老板一边抱怨着,一边清点兽皮捆的毛皮和质量。哈特不安分的抖动着肩膀,他心里焦急的催促老板快点清点。
“嗯,大概是这个数吧,你看怎样。”
壮汉老板左手比了一个一,右手比了一个三。
“一个银币外加三个铜币。”
“成交。”
壮汉一愣,感慨于哈特的爽快。
以前这个小子从来没这么爽快过:一定是自己估价之后,甩下一句“那个,容我考虑一下”,然后露出有点愧色的不好意思的脸,扛着一大堆兽皮跑走了。有时候会回来,有时候不会。
老板心知肚明,他是去“货比三家”了。卖东西嘛,谁都希望卖的贵一点。今天是因为正好前段日子来了一大批订单,赶制了一批靴子,鹿皮存货全吃空了,现在正缺鹿皮补充存货,他才额外把金额提高了一些,也做好了如果他要货比三家,就稍微加点钱把鹿皮买下了的准备。
没想到,哈特这次这么爽快……
“那个,你姐姐该不会出事了吧?缺钱的话,我这里也不是不能通融。”
老板和他打过两年交道,只言片语的交流中,对哈特也大概有了个了解。知道姐弟俩个不容易。
“啊,没有,只是这次有点赶时间。”
“唔,这样啊。没事就好。”
老板是做生意的,连客人都不在乎,自己和比上赶着送钱给人家?老板从占满了血肉臭味的钱袋里取了钱给他,银白色和黄铜色压在少年手心。哈特马上攥住,甩了一句下次再见,便冲了出去。
看着他急匆匆的步伐,老板摸不着头脑,只好摸了摸自己的头发,在皮肉臭味里,他又打了个呵欠,关上门,继续睡觉去了,昨天刚忙完,睡眠正不足呢!
而哈特这么着急的理由,当然是弗利德。
一方面是希望能跟心目中崇拜的职业哪怕只是多一秒钟的交流,另一方面,也是担心会不会出现弗利德被人识破的情况,虽然他看起来很有常识也很精明,但毕竟曾经死过一次,记忆好像也有缺失,万一被人看出马脚,自己在的话,多少能帮他打个圆场。
基于这两点,哈特放弃了货比三家,反正也只是三五个铜币的差距——少年还是没有一个过日子的心啊。
急匆匆的,哈特一刻不停的奔向酒馆。喘着粗气推开了木制大门。
少年的视野里是酒客们觥筹交错的场景,而在那些人中,弗利德的黑衣黑发着实是太容易分辨了。
哎……
哈特还没来得及露出一个安心的表情,就发现弗利德对面做了四个人,每个人都穿着皮甲铁甲,配着大剑或长枪……
糟了!难道,被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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